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猇亭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栏目:猇亭区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7-02 加入收藏
猇亭区民政局成立于1995年8月,是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社会福事科、基层政权科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行政执行、民政专项资金

  猇亭区民政局成立于1995年8月,是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社会福事科、基层政权科3个职能科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行政执行、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纠风工作。

  (三)负责全区公办、民办福利院及服务对象的管理工作;负责福利院资金的使用监督。

  (四)负责全区城乡低保救助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局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的归口管理工作。

  (六)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

  (七)承办居(村)以下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居(村)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城区街道、路、巷地名的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负责与毗邻县(区)的边界线管理和协商处理办界争议、纠纷工作;主管地名日常管理工作。

  (八)承担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性民间组织的成立审批、登记、撤销、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负责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负责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度和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并拟定实施办法;督促、检查老龄工作政策、待遇的落实情况。

  (十二)贯彻落实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十三)负责我区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宜昌猇亭区金岭路43 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姓名:赵华蓉

  公开监督电话:0717-6511148

  窗口办理地点:1、宜昌市猇亭区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残联服务窗口(宜昌猇亭区金岭路43号);2、宜昌市猇亭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婚登服务窗口(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窗口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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