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水产工作重点
栏目: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2-28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打造百亿水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农业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水产职能,做好“四项”重点工作,创造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打造百亿水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农业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水产职能,做好“四项”重点工作,创造良好渔业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和保障。以鱼池标准化改造为抓手,促进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宜东平原地区精养高效渔业、巩固清江库区出口创汇渔业、发展特种水产品养殖为途径,促进农民增收;以开展大江大湖增殖放流,加强渔政管理,维护渔业经济秩序,促进渔业稳定发展;以放心水产品示范基地建设,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标准化生产,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水产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计划全市养殖面积稳定在39万亩,水产品总量17.2万吨,比201116.7万吨增3%,实现渔业产值31亿元,比201129亿元增6.8%,水产业为农民人均增收贡献15元。努力构建产品质量优、生产效益好,环境优美、资源节约的现代渔业。

    三、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大鱼池标准化改造力度

    严格按照鱼池标准化改造标准。一是认真复查。开展新一轮鱼池标准化改造的同时,认真复查2011年已完成的标准化改造鱼池,不达标的一律重新返工。二是明确任务。2012年全市计划完成3万亩的标准化鱼池改造。其中:枝江10000亩、当阳10000亩、夷陵区6000亩、宜都3000亩、长阳1000亩。三是办改造示范点。在枝江、当阳两地各选择3000亩左右的连片鱼池作为示范基地,把水质调控技术、微孔增氧技术等先进健康养殖技术的基础设施融入鱼池标准化改造内容,引导全市鱼池标准化改造工作,提高我市渔业综合生产能力。

    积极抓好抓苗种基地建设,提高名优苗种供应能力。一是抓好重点优质苗种生产基地的提档升级。支持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与三江渔业公司共同在枝江火山口兴建特种水产品苗种繁育基地,完成高标准苗种繁育基地500亩,工厂化温控车间1000平方米的建设任务,力争鲟鱼、胭脂鱼、黄颡鱼名特鱼类苗种的产能超过5000万尾。支持枝江远大公司完善亲本培育池、繁殖车间设施,开展泥鳅、类等名优水产品的繁育,力争产能达到4000万尾(其中泥鳅2000万尾、2000万尾)。二是抓好我市省级水产良种场的水源净化、孵化繁殖设施改造、亲本选育、苗种培育池改造,加大国家级良种场的创建力度。三是抓好全市20家水产种苗生产企业的基础设施改造、亲本引进与选育,面向市场储备优质亲本,为品种结构调整打好物质基础。2012年,力争鱼苗生产量突破14亿尾,比201113亿尾增7.8%

    2、突出“四个转变”,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水产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是实现“四个”转变,拓展渔民增产增效途径。一是由秋冬上市向全年均衡上市转变,引导养殖户根据市场调整养殖品种、养殖密度、上市规格、上市时间,均衡供应国际国内市场。二是由传统养殖模式向精养高效养殖模式转变,在宜东平原地区主推18221池塘鳖混养高产模式”、8020池塘标准化养殖模式”,在清江库区积极推广不投饵网箱、小箱套大箱、深水网箱、鱼套养鳙鱼的养殖模式。力争在全市推广池塘鳖混养高产模式面积10000亩,8020池塘标准化养殖技术”养殖面积9万亩在清江库区推广不投饵网箱10万平方米、鱼套养鳙鱼网箱面积10万平方米。三是由常规品种向名优品种的转变。扩大黄颡鱼、鳜鱼、青鱼等优质名贵鱼类的养殖比例,降低传统品种鲢、鲤的比重。枝江市重点推广黄鳝、黄颡鱼、匙吻鲟、鱼、异育银鲫、青鱼等品种,名优鱼类比重达到82%,比2011年上升一个百分点当阳市主推鳜鱼、龟鳖、加洲鲈、湘云鲫、华丰高背鲫等名优品种,名优鱼类比重达到81%2011年上升一个百分点。四是由低经济价值向高经济价值转变。大力发展特种养殖,推广长江肥鱼、特色龟鳖、大鲵、鲟鱼养殖,提高综合效益。在夷陵区和清江库区扩大长江肥鱼养殖规模,力争2012年长江肥鱼产量达到600吨,创产值8000万元,在当阳、远安、秭归、长阳、夷陵区、兴山和五峰等山区县市发展大鲵养殖,力争上市商品大鲵500吨,创产值1亿元,在清江库区以应对市场风险、降低环境污染、控制总量为指导,以市场前景好、经济价值高的鲟鱼、胖头、鱼为主导品种,努力发展肥鱼、鳜鱼、黄颡鱼等高经济价值品种,巩固质量,打造高质高效的平安健康渔业,2012年清江库区网箱养殖总量继续控制在3万吨以内,创产值9亿元。

    3、狠抓水产品加工,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能力

    2012年,我市水产品加工将围绕把宜昌建成鄂西地区最大的水产品加工示范区这一目标,进一步加大宜都、枝江、长阳三个加工园区建设,提高产能,培植品牌,力争全市加工转化水产品6万吨以上,加工产值超过15亿元,向全省先进行列迈进

    作为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好协调配合和服务工作。一是抓水产品加工。充分利用宜都水产品加工园区规模大、基础好、起点高,发展环境好、区位优势明显、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重点支持宜都市政府把该园区打造成我省最具影响力之一水产品加工园区,为该园区的天峡、土老憨、中宜绿得三家核心企业配套原料基地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搞好产销对接、农企对接、银企对接,扶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加工转化水产品3.8万吨,生产鱼子酱5吨,实现产值10亿元。二是抓好产品优化升级。做好枝江、长阳两个加工园区的产品优化升级工作。支持枝江湘宜公司开展品种开发,形成鱼、鱼糜、常规冷鲜鱼、休闲食品并驾齐驱的良性发展局面,力争加工转化水产品2.2万吨,实现产值5亿元。三是抓水产品牌创建。要进一步开拓市场,加大品牌创建力度。面向国际国内宣传推介“土老憨”、“天峡”、“清江鱼”等知名获奖加工品牌,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努力培植、打造“长江肥鱼”等特色品牌,力争2012年有新的品牌获得国家、部、省农产品优秀品牌。四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工作。力争2012年在引进水产品加工和特种养殖项目招商方面有新的突破。重点争取三峡库区后续规划中秭归放流站项目。该项目拟投资3000万,建设内容为工厂化渔业苗种培育。五是服务长江经济带,争取省水产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为宜昌涉渔企业工程建设服务。

    4、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把好水产品产地准出关和市场准入关。各县市区水产部门重点督促水产养殖单位(户)做好渔药、饲料、渔肥等投入品的养殖日志记录,产品出池标签、产品销售记录,建立水产品质量可追溯记录。宜昌城区2011组织专班对管辖的区域开展了水产品市场实施市场准入,2012县(市)也要开展水产品市场实施市场准入,加强指导和监管

    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开展苗种生产整治。重点检查是否持有苗种生产许可证、苗种来源是否清楚、苗种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违禁药物,苗种生产、销售是否有记录,确保苗种质量安全。在苗种生产和水产品养殖过程中严格控制使用违禁药物,确保水产品药残监测合格率在98%以上。二是加强水产投入品市场监管。积极开展渔资打假活动,对渔药、饲料等水产投入品生产、销售单位开展不定期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净化投入品的流通环节,从源头上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对渔药、饲料等水产投入品的监管,有效治理水产品源头污染。三是在全市建15个放心水产品示范基地。推动基地建设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养殖过程标准化、质量控制制度化、产品流通品牌化、生产经营产业化。重点发挥龙头企业及养殖协会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其率先制定完善企业标准,对原料及养殖环境、养殖过程实施全程标准化控制,使示范基地内各环节标准覆盖率达到100%。推行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和水产品包装标识,逐步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5、切实加大科技服务和科技推广力度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以中科院水生所、华农大、省水科所等大型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加速渔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聘请中科院水生所、华农大教授为渔业增养殖首席专家和鱼病防治首席专家,开展以防病治病、降低污染为主的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市水科所在清江库区开展以微生态制剂应用和防病疫苗研制为重点的健康养殖技术推广,提高养殖品种的成活率。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在宜东平原地区重点开展测水养鱼技术、酵素菌生物有机鱼肥养鱼技术等新技术和新品种的推广,降低池塘、水库的污染,提高水产品质量。

    健全服务推广体系。结合阳光工程水产技术培训和科技入户工作,组织强有力的技术骨干专班,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巡回指导、集中培训、重点辅导、组织农户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广《微孔增氧技术》、《测水养鱼技术》等6项示范技术、以及长吻、黄颡鱼、泥鳅、匙吻鲟等8个名优品种、《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无公害食品 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6项技术标准,力争使每个水产养殖经营户每年接受2次以上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继续做好100名技术骨干和40个中心示范户的驻点跟踪指导,以提高养殖户的标准化生产水平。

    构建防控体系。发挥宜昌城区、枝江、长阳三个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专家+协会+农户的群防群控体系和鱼病预测预报网络,继续办好15个测报点,搞好预测预报,提高鱼病防治水平,最大限度降低鱼病的威胁。

    6、进一步加大资源与环境保护力度

    加强渔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实施经济鱼类增殖放流,促使长江宜昌江段、清江库区及主要支流鱼类资源的恢复性增长。2012年继续抓好长江两坝一峡库区经济鱼类增殖放流项目、秭归香溪河水华治理项目的实施,争取实施 “中华鲟保护日” 活动方案。抓好春季禁渔工作,落实各项禁渔措施,切实保障禁渔效果。

    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依法管理水生野生动物的驯养、加工、展览、利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加强水产行业学习宣传教育,加强渔船、渔民的管理,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市水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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