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印发《宜昌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5-04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宜昌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县市区林业局(农林水局),宜昌高新区社管办,三峡旅游新区社会事务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为有效推进全市林业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宜昌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

  关于印发《宜昌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业局(农林水局),宜昌高新区社管办,三峡旅游新区社会事务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有效推进全市林业系统“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宜昌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林业局
2017年5月4日



  宜昌市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法治林业建设,提升依法治林水平,根据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全省林业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宜昌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结合全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七次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推进法治宜昌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推进林业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着力提高全市林业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宜昌实现“两个率先、两个进位”战略目标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总体目标

  广大林业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各级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和珍惜、保护森林资源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和林业中心工作确定普法内容、落实普法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林,服务生态建设,服务林业改革,服务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在保障和服务中心工作中的先导作用。

  2.坚持分工协作,协同推进。健全林业普法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林业普法与执法监管、技术推广、政策实施等工作相融合,根据不同地区的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促进全民普法。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把林业普法工作融入到行政执法、管理服务中,引导林业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提升法治素养,全面提升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依法治理水平。

  4.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提高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解决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依法治林的办法举措,增强全面推进法治林业建设的主动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使广大林业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等。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保险法等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林农财产安全;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信访、投诉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农村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林农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以林业法律法规为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林业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在林业系统及全社会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重点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学习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林业改革中林农和林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继续扩大林业法规知识的社会影响,为实现特优、特美的现代化大宜昌战略目标和推动宜昌林业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创新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林业政策的了解、把握和运用。

  (五)深入学习宣传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政策,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动员全社会积极行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学习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一部分,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宜昌。学习宣传林业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在维护生态平衡、提高生态承载力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学习宣传林业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桥头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纽带和生态文化传承的源泉,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居于首要位置。

  (六)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营造良好人文环境。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与思想道德、社会诚信建设有机结合,与文化改革发展有机结合,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道德底蕴和文化内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市民素质提升行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道德水平。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市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七)不断优化法治宣传格局。巩固传统媒体、完善网络媒体、发展移动媒体,实现法治宣传的“全媒体、全过程、全覆盖”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和法制文艺节目下乡等方式,大力加强林业机关、林区、学校、林业企业、新建社区等法治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林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主题活动更为广大干部和群众喜闻乐见,收到实际效果。

  (八)深入推进林业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林业法治文化建设,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野生植物保护宣传月”、“湿地日”、“森林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到2017年3月):制定“七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至2020年):根据规划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2018年开展林业“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督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 组织“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七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迎接上级“七五”普法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林业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七五”林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认识、工作措施、组织机构和经费保障“四到位”。

  (二)落实普法责任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林业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与责任分工,落实林业行政执法、行业管理、技术推广等职能单位的普法责任。以普法项目化的形式实现普法规划的具体化,推进普法责任落实。

  (三)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七五”普法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建立和实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部署安排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和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加强沟通交流。市林业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林业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加强对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及法治宣传等方面的支持。各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向市林业局上报普法工作进展,反映普法中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经费保障。要根据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七五”林业普法项目,安排专门经费,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以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宜昌市林业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宜昌市林业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周 京 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松林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立平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
                    徐慎东  大老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宋正江  三峡植物园主任
                   毛业勇 后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王作明  市森检站站长
                   陈   华  市森监站站长
                   陈帮清  市种苗站站长
                   陈明祥  市林业局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科长
                  杜云明  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
                  李   新 市林业局资源管理科科长
                  李  萍 市林业局人事科科长
                  张立新  市林业局计资科科长
                 周 勇   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
                 张成刚   市林业局野保科科长
                 梅朋森 市林业局科教科科长
                 王   平   市林业局老干部管理科科长
                王本义 市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薛伶俐    市天保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由陈明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