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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伍家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0-11-18 加入收藏
关于印发《伍家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教育集团,中小学、幼儿园:现将《伍家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2020年11月18日伍
关于印发《伍家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教育集团,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伍家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宜昌市伍家岗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8日
伍家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校园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推进我区校园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宜校安办〔2020〕2 号)要求,进一步聚焦重点,坚决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及涉校案件高发势头,坚决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区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一方面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践行生命至上,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消除安全隐患,守住防线,不越底线。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落实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端正办学方向,端正家长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坚决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坚决遏制涉校案事件高发。
二、工作措施
1.学校自查和教育局督导检查相结合。以学校自查为主,按照《全市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市校园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对照任务清单认真进行全面自查,全面自查安全管理到位、责任上肩情况,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方面落实情况,全面回头看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排查的隐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避免出现管理真空现象。教育局强化督查,对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其管理责任。
(二)加强对隐患的发现、预警、整改、复查、销号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实现完整闭合。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排查不全面、不彻底或没有及时进行跟踪整改落实,或因复查验收走过场而导致后续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校内自查人员与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11月16日至20日)
各学校要迅速开展“六查”行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负责,迅速启动自查整改工作,对每一项自查与整治内容,明确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具体责任人,逐项检查,找准缺项和短板,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于自查整改期内迅速整改销号。同时,集中补齐本学期未上的专题辅导课,集中整改本学期未落实的相关工作。
  1. 查宣传教育是否覆盖。一查心理健康课、生命安全课是否按要求开设;二查是否按要求开展“联手关爱 守护天使”、“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断卡防诈”、预防违法犯罪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考前考后心理辅导课等专题教育;三查法治副校长是否进校开展专题宣教。
  2. 查学校管理是否到位。一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否到位,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二查家校共育是否有效。日常教育管理中是否重视家校沟通,是否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防控举措和教育教学安排,引导家长心理预期;是否定期开展家校活动,建立新时代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协助家长密切关注孩子情绪,指导家长建立良好的家庭氛围和亲子关系。三查学校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核实本学期开展排查及化解台账。四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联动情况,属地街办(乡政府)、相关部门是否主动履职,校园安全齐抓共管落实情况。
  3. 查心理教育是否落实。一查学校本学期是否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专题会议。二查学校心理咨询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真正发挥出心理咨询室功能。三查是否按规定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及开展相关专业培训情况。四查是否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筛查并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分析,是否动态调整重点对象名单并建立心理档案,是否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并做好学生隐性心理问题的预判、引导和教育,并有完整的过程性心理辅导记录。五查是否形成“生活·行为·学习·心理”四位一体的防控网络,心理异常学生的结对帮扶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及时跟踪学生心理健康等状况。六查是否开设服务本校学生、教师、家长的心理支持援助平台并将相关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和教师,是否建立完备的校园心理健康预警防范机制。
各校从即日起将心理教育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报区教育局教育股,直至本学期结束,联系人:关晓菲 联系电话:6777254 ,QQ号:569671216
  1. 查制度执行是否严格。一查本学期按照“日周月期年”指导开展安全工作情况。二查本学期开展应急演练情况(演练计划及实施情况)。三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含宜昌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台帐、矛盾纠纷排查与自改问题清单月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情况一清单”月报、“风险大辨识、隐患大排查”周报、“百日行动”专报),隐患未消除前的对学生的预警教育,隐患整治的闭环管理,以及校园外隐患整改现状的追踪情况。四查预防校园欺凌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五查异常学生管理机制落实情况。六查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害、家暴等九种必须强制报告的情形的协同机制推进情况。
  2. 查各级责任是否上肩。一查学校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落实情况。二查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及台账记载情况。三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否真正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亲自抓,分管领导是否部署落实,是否形成以德育干部、心理教师、班主任为骨干的心理健康教育联动协作机制。
  3. 查校园安全保障是否执行。一查学校开展学习宣贯《条例》落实情况。二查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三查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管理,确保“五位一体”高峰勤务力量落实到位。四查学校食堂各项制度完善、过程管理、食材采购、信息公开、领导陪餐等方面的落实情况。五查学校是否及时提防校园及周边有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倾向、苗头的可疑人员。
(二)督导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30日)
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湛保华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付璟璟  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叶  欣  区教育局教育股副股长
督查学校:市十一中学、杨岔路小学、 民欣幼儿园、九安城幼儿园、小博士太阳鸟幼儿园、六一·世纪阳光幼儿园、廊桥水岸幼儿园
第二组
组  长:吴述勇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金兰  区教育局教师股股长
张  宏  区教育局勤管股副股长       
督查学校:六中、隆中路小学、市外校北山校区、实小北山校区、城市星空幼儿园、新天地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蓓蕾幼儿园分园、   六一·城中金谷幼儿园、福星幼儿园
第三组
组  长:韩永大   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红梅   区教育局督导办公室主任
覃意浓   区教育局技术站站长、幼教中心负责人
督查学校:市第十中学、万寿桥小学、金东方初中、金东方小学、宝塔河小学、月亮湾幼儿园、蓓蕾万达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津桥幼儿园、外国语幼儿园、八一幼儿园
第四组
组  长:王  婵  区教育局党员成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姜  君  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杜燕波  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
督查学校:市外校中南校区、岳湾路小学、实小中南校区  英杰学校(中小学)、英杰小苹果幼儿园、    蓝迪上上城幼儿园、上上城森林幼儿园、大拇指育才、东辰心语幼儿园、中心幼儿园
第五组
组  长:袁宏星 区教育局党员成员、招考中心主任
成  员:李学军  区教育局教育工会主任、政工股副股长
覃春雨  区教育局安全股副股长
督查学校:东艳路小学、外国语小学、李家湖小学、龙盘湖国际学校(中小学)、福久源幼儿园、天宝幼儿园、开心娃幼儿园、东郡金贝幼儿园、幸福童年幼儿园、龙盘湖国际幼儿园
第六组
组  长:许水云  区教育局副科级干部、督学
成  员:胡群英  区教育局安全股股长  
左清龙  区教育局勤管股副股长      
督查学校:实验初中、伍家岗小学、市第十七中学、花艳小学、东丽上岛幼儿园、大拇指德才幼儿园、大拇指伟才幼儿园、大拇指英才幼儿园、共谊幼儿园、梧桐邑幼儿园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至本学期结束)
一是对前期自查、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开展检查验收,视情通报整治工作情况,酌情进行督办问责。二是通过专项整治,完善一批工作制度、健全一批工作机制,重点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心理筛查监测预警、学生异常情况管理等制度建设,健全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等工作机制,达到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更加明确、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更加优化、学生伤亡事故易发多发领域整治措施更加有效、校园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完善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形势得到扭转。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自查整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必要性,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层层落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自查出的隐患,要落实防控措施全力整改,涉及需要增加安全设施设备经费的,公办教育单位由财政负担,按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落实。民办教育单位,自筹经费解决。未整改完成之前,务必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得发生事故。区教育局将开通面向社会的关于学生减负、校园安全的举报信箱,广泛接收群众监督。请各单位组织自查,自查表盖章纸质版上交检查组,电子版传安全股覃春雨,联系电话:6351285,QQ号:1364411250
(二)总结反馈,跟踪落实。各学校对照《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任务清单》(中小学见附件2,幼儿园见附件3)开展全面自查整治。各督查小组要落实督导检查,以任务清单为检查重点对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做好工作指导,并认真开展总结和反馈,将学校存在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督促、跟踪各单位销号,对学校亮点工作进行提炼,于12月4日前将本组督查与销号情况汇总,电子版QQ传安全股覃春雨。
(三)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区教育局专项督查小组实行包保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办”原则,各督导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现场座谈等方式对各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隐患突出的学校将实行挂牌督办,纳入综治考评。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予以约谈问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线索核查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重大校园案事件发生的,将严格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整治内容清单
           2.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任务清单(中小学)
           3.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自查、督查任务清单(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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