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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分局紧急部署电梯安全检查
栏目:宜昌市质量监督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5-08-05 加入收藏
昨天下午,城区分局了解到省局近期又明确指出,“各地要在2015年8月13日前,督促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单位和检验单位完成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的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并将普查情况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及时上报。”

  昨天下午,城区分局了解到省局近期又明确指出,“各地要在2015年8月13日前,督促电梯使用管理、维保单位和检验单位完成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问题的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并将普查情况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及时上报。”该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方协调,并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

  一是请市局特监科转发省局的文件,让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知晓上级的相关要求,并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请市局办公室在报纸上刊登相关的电梯整治的要求,市民有投诉举报电梯质量问题的,首先要找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进行处理;三是市局网格中心受理投诉举报时,应向举报人宣传相关政策法规知识,要求举报人首先找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四是城区分局要在8月7日前,把扶梯检查完毕,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在具体做法上实行,一是两个业务科集中精力和人力,迅速完成扶梯的检查、收尾工作,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建立档案;二是近期的投诉举报现场复查工作,由该局领导带队进行;三是对“隐患电梯”进行针对性的整治,督促物业公司和维保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将情况通报社区和网格员;四是对“无主电梯”采取张贴书面公告或通知的形式,告诉乘客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对张贴内容进行拍照存档。

  该局明确要求,在电梯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安全问题,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整改不到位或者是逾期不改的,应移送市局稽查分局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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