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你单位提出的实验动物许可变更申请及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十六条,《湖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 |
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
设施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707137123P |
许可证编号 |
SYXK(鄂)2019—0050 |
有效期限 |
2019.12.31-2024.12.30 |
变更事项 |
适 用 范 围 |
变更前 |
动物实验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面积900㎡)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小鼠,51㎡) |
变更后 |
动物实验 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面积1300㎡) 负压屏障环境(SPF级小鼠,51㎡) |
请你单位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及个人身份证(单位证明)到省科技厅基础处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联 系 人:乔楚华
联系电话:027-87135809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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