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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栏目: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7 加入收藏
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二、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及增减情况说明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决算公开表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根据《湖北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31号),原省政府采购中心、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省基本药物采购中心已在2020年1月份整合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原省政府采购中心为省政府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一)主要职责(原省政府采购中心):  1、负责使用省级财政性资金,实施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接受省直部门的委托,代理实施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接受省内市县的委托,代理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研究制定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方案,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查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受理询问和质疑。
  4、负责依法组建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加强对评审活动的现场监控,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供评审专家使用需求和反馈评审专家评审工作意见。
  5、负责督促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根据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采购人办理履约验收工作。
  6、协助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指导全省各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业务工作。
  7、负责省级电子化政府采购执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8、对采购市场进行调查和分析,建设商品目录库,为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提供咨询和建议。
  9、负责供应商库和供应商诚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管理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档案。
  10、承办省政府交办及省财政厅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原省政府采购中心设综合处、采购一处、采购二处、信息处4个处室和1个二级事业单位信息服务站。

二、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及增减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及增减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24.28万元,其它收入14.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1.44万元,合计2190.08万元,较上年增加83.9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军转人员工资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3.99万元,合计2190.08万元。

    支出合计2136.08万元,较上年增加81.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原省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4.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49万元,支出合计212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56万元,较上年增加34.73万元,项目支出838.72万元,较上年增加56.1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174.58万元,决算支出2124.28万元,支出较年初预算少50.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有节余。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原省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4.8万元,支出12.98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58万元。

公务用车3辆,维护支出12.83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17万元。

公务接待3批次17人,支出0.15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41万元。

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预算及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原省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4.43万元,支出决算187.97万元,其中办公费20.41万元,印刷费4.33万元,邮电费4万元,水费1.31万元,电费14.48万元,差旅费13.9万元,维修(护)费3.9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工会经费21.69万元,福利费9.0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83万元,其它交通费用62.11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2万元,资本性支出0.48。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6.46万元,降低8.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和差旅费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9年原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预算480.62万元,实际采购489.36万元(年中报财政厅同意,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增加了办公设备政府采购预算),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50.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439.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1.51万元,占采购金额的73.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353.46万元,占97.77%。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原省政府采购中心净资产总额26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7.54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暂存的投标保证金),非流动资产145.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09.96万元,无形资产36.02万元。

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及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和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原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仅政府采购专项业务经费项目1个(其它不可预见费项目和一次性医疗费项目未列入自评),资金73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支出总额的87.87%。从评价情况看,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努力采购省直机关各部门需求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保障省直机关工作有序运转,助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实现,项目可持续性强,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会计核算真实、准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17分,自评等级为“优”。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部门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度重要工作部署,坚持年度职能目标牵引,加快推进新时代政府集中采购机制构建,全面推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成效良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46分,自评等级为“优”。(附表二:2019年度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原省政府采购中心在2019年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政府采购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其它不可预见费项目和一次性医疗费项目未列入自评)。

政府采购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69万元,执行数为737.01万元,完成预算的95.84%(附表三:2019年度政府采购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主要产出和效益:2019年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聘请专家3,482人次,采购项目完成率100%,执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预算金额95.30亿元,政府采购活动节约财政预算资金27.05亿元;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达到保护信息系统的标准;严格落实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信息依法依规网上全公开,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发现的问题:

一是部分绩效指标目标值与项目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目标设置缺乏挑战性。例如:“集中采购规模”指标目标值为“37亿”,实际完成值为“95.30亿”。

二是部分绩效指标名称表述不精准。例如:“集中采购规模”指标,是指“执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预算规模”,易误解为“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成交规模”; “社会公众满意率”指标,未具体明确利益相关方或受影响群体。

三是部分绩效指标分类不准确。如:“依法依规采购网上公开率”指标设置为效益类的可持续影响指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明晰项目支出明细测算依据,合理设置绩效指标目标值,确保绩效目标与相应的支出内容、范围、方向、效果等相匹配。同时,建议根据绩效指标特性,将目标值设置为区间值,以避免绝对化。

二是以近2-3年“集中采购预算规模”的相关数据为基础,深入分析研究我省政府采购业务的发展趋势,设置合理可行且具有一定挑战性的目标值。

三是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充分发挥绩效目标的导向作用,将“集中采购规模”指标调整为“执行集中采购预算规模”,“社会公众满意率”指标调整为“供应商满意率”指标。

四是重新归纳、调整绩效指标类别,将“依法依规采购网上公开率”指标调整为产出类的质量指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至部门决算公开时,我们已对新整合单位2020年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个别调整,如将“集中采购规模”指标调整为“执行集中采购预算规模”; 将“社会公众满意率”指标调整为“供应商满意率”指标,并增加“省直部门满意率”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拟根据新部门的工作职能变化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助推经济发展的总要求,科学编制各项支出和绩效目标,拟请专业机构对项目支出和绩效目标设定进行评估,力争通过绩效目标的实现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八、名词解释

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及退休人员医疗费、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其它资本性支出指新增资产预算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和一般专项业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机关公用经费。

6、“三公”公费指公务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原省政府采购中心无政府性预算基金支出、财政专项支出及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情况。

十、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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