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257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6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257号提案的答复

一、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改革建造方式、打造绿色建筑、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未来建筑业发展的趋势。2016年以来,我省在住建部的指导和支持下,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变”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陆续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6〕7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二十条意见》(鄂政发〔2018〕14号),基本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扶持政策、配套的技术标准体系、满足发展需要的产业基地,市场需求逐步扩大、技术管理人才逐步聚集、监管机制逐步完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从无到有,发展到80家,企业发展到70余家,累积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达到2857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到2020年不少于1000万平米”的发展目标,创建了3个全国示范城市、1个示范产业园区、13个示范产业基地;催生了一批全产业链优秀企业,装配式建筑业态基本形成,发展态势积极向好。

目前,省住建厅为推动装配式建筑向工业化转型、与信息化融合、向智能化升级,经过多轮调研论证,形成了《湖北省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的实施意见 (送审稿)》,已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审议。

二、严格按要求清查治理强制或变相要求建筑企业设立分(子)公司问题

2021年1月22日,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83号),我省住建系统严格按要求贯彻落实并做好治理有关工作,涉及到个别地方政府要求的建筑企业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情形,我省住建系统将做好行业政策法规宣贯、呼吁和协调。

三、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研究。早在2003年,我省就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各地贯彻落实情况看,工资保证金制度,既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有利于及时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6年,我省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74号)文件,明确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2020年,我省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湖北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进一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工资监控预警、细化信用监管,为根治欠薪提供制度保证和法律武器。省人社厅积极与人社部劳科院合作,开展“工资支付保障机制”重大课题研究,探索根治欠薪的信息手段、信用手段和法治手段,着力推动制度优化、机制改革,从源头上根治欠薪顽疾。

二是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等五项制度。全省把“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工资银行代发、工资保证金和维权告示牌”等五项制度作为根治欠薪的根本保障,不断夯实制度根基,持续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治欠薪。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先签订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实施封闭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督促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告示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鼓励各地采用扫二维码方式创建电子维权告示牌。采取现场检查、函告整改、定期通报等方式,督促全省所有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开立工资专户,并按照合同或者约定时间节点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按时足额通过银行代发直达农民工工资卡。

三是对工资保证金制度进行全面清查。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要求,我们对全省工资保证金账户、在建工程项目制度执行、工资保证金减免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度。大力推行金融机构保函替代机制。采取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替代现金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已缴存工资保证金且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的已完工项目,按程序做到应退尽退。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采取银行保函、商业保险等方式替代缴存5.08亿元,减免工资保证金3.05亿元,累计退还29.27亿元,切实降低了建筑企业资金运营成本。

四是扎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我们紧盯工程建设领域这个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紧紧围绕资金到位、按时拨付、确保发放等方面,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欠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保持对欠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兄弟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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