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465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关于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10465号提案的答复

目前受我省条件制约,全省主要采取规模化的城镇集中供水,重点加强对供水企业水质监督,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为保障供水水质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建立了水质督查制度,依托“两级网三级站”,每年对全省城镇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抽检;二是坚持水质安全信息公开,实行全省供水企业出厂水42项水质检测报告月度公开、全省18个重点城市供水管网水水质7项主要指标监测结果季度公开制度三是以供水规范化考核为抓手,对各地供水企业的生产净化过程、供水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应急处置预案等进行专项检查;四是完善二次供水管理法规,解决供水“最后一公里”问题。2015年5月28日,《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2019年4月1日,《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对二次供水权责、建设、管理、监管等进行了界定。2020年7月29日,在广泛调研、专家审核、省厅核准的基础上,我厅印发了《湖北省城镇二次供水工程技术导则》,明确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工作标准和要求,确保了居民饮水安全。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采纳学习、吸纳您的建议,并适时再次向您求教,同时加大对城市直饮水发展政策的研究,继续推动城市供水建设发展。

(一)加大直饮水宣传力度

随着民众对用水品质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厅可适时通过湖北城市供水新闻中心与全省“96510”供水服务热线向用户积极宣传直饮水有关知识,让直饮水有关知识深入民众心中,动员、号召相关企业、社会机构及广大民众参与到直饮水建设中来,形成人人认识直饮水、接受直饮水、关心直饮水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推动全省供水管网改造

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是保障城市用水安全稳定的先决条件,提升全省供水管网整体建设水平仍是保障城市供水安全、降低全省整体漏损率、推进全省节水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我厅将继续以强化全省漏损控制、推进节水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推进各地供水管网设施改造,为未来发展直饮水创造重要的基础保障条件。

(三)加强相关政策制定研究,进一步完善饮用净水管理体系

我国的城市直饮水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城市直饮水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在推进用水节水工作中,一是应注重引导民众更全面地认识和体验“城市直饮水”相关概念,并适时出台鼓励直饮水发展的政策,争取政府投入,鼓励市场参与,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推广(如指导直饮水项目可作为新建小区的配套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公共场所逐步增建直饮水系统),积累经验,再逐步展开,实现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水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我省水质标准,明确城市直饮水建设、管理标准,逐步建立健全我省饮用水净水管理体系。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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