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设立湖北楚商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4
关于准予设立湖北楚商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李宏国,蔡陈,何正雄:

武汉市司法局已将《关于同意设立湖北楚商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意见》及你们提交的湖北楚商律师事务所设立申报材料报送省司法厅。经审核,认为你们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准予该所设立。该所名称经司法部检索核定为湖北楚商律师事务所。湖北楚商律师事务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李宏国


湖北省司法厅

2021年7月27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