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9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4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0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汪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解决市场准入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磷石膏建材作为消纳磷石膏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加快磷石膏建材生产项目建设、加大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推动磷石膏建材行业发展,在宜昌、荆门、襄阳等地区建设了以昌耀新材、宜化集团、鄂中建材等为代表的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基地,以及湖北磷隆、兴兴环保、力达环保等一大批专门从事以磷石膏为主要原料的建材加工企业,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7-2019年,省财政设立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资金,积极支持地方统筹用好专项资金,将磷石膏综合利用作为磷化工技改升级的重要内容予以支持。2020年,省财政设立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支持制造业产业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磷化工产业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宜昌、荆门等地积极出台支持政策,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宜昌市出台《关于促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意见》,市财政设立2000万元化工产业磷石膏综合利用补助资金,按实际消纳磷石膏量给予补助,副产磷石膏的县市区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荆门市财政每年统筹1000万元、三年共30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二、推动磷石膏建材生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磷石膏废弃物生产新型建材,推动田鑫年产5000万平方米磷石膏建筑纸面石膏板、三峡昌耀利用磷石膏年产100万立方米城市综合管廊、上筑新型建材年处理30万吨磷石膏产300万平方米改性石膏隔墙板等一批项目建设,提高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能力。

三、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目前全国针对磷石膏建材尚无完整成熟的产品规范、产品质量标准、工程应用技术标准和造价标准等,产品进入建筑市场的初始阶段就面临难关,很大程度上影响后续推广应用。一是鼓励支持企业研究制订净化磷石膏及其制品应用于建设工程领域的技术标准,包括企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二是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将磷石膏建材企业、产品推向省内、省外市场,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磷石膏及磷石膏产品的认知,解决“不敢用”的问题。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快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在经济可行、技术可靠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企业对传统磷化工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绿色化改造升级,从源头削减磷石膏产生量,加大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力度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创建国家、省级试点示范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及政策扶持,引导和推动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的新模式,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扎实推进磷化工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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