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宜市财教发〔2021〕34号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41号)精神,现下达你校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预算万元(中央项目代码:Z135050009055),详见附件1。收入列“财政拨款收入”

宜市财教发〔2021〕34号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41号)精神,现下达你校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资金预算 万元(中央项目代码:Z135050009055),详见附件1。收入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项。此项资金纳入扶贫动态监控系统,并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等文件所确定的改革任务,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要求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实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二、请按照《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258号)和《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0〕100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涉及新增资产的配置预算追加事项的,由各校结合本单位资产存量及资产使用情况,编制资产配置预算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要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根据《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确保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准确,录入及时、无误。加强直达资金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确保直达资金下达后尽快安排使用。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四、请各校收到资金后,认真填报2021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绩效目标,及时报市教育局。同时,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预算表(总表不发学校)

  2-1. 2021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2-2. 2021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宜昌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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