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预算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3
宜市财教发〔2021〕35号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40号)文件,现下达你校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万元(中央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省级项目代码:2019812000301),详见附件1。支出列2

宜市财教发〔2021〕35号

  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40号)文件,现下达你校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万元(中央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省级项目代码:2019812000301),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项,此项资金已纳入2021年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中央、省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努力实现精准资助。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不得随意增减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金额,切实将指标落实到学生,并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本专科生、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研究生予以倾斜,并确保按时将资金发放到到位。

  二、本次下达的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数根据省财政厅暂按2019年核定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数预拨2021年资金,待核实人数后将按相关政策进行清算。请按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政策、直招士官政策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符合条件的学生补偿学费、代为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或给予学费资助,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请根据《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确保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准确录入无误,相关支付信息将作为后期中央和省监控资金使用的重要内容。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四、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 预算表

  2. 宜昌市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区域绩效目标表

  宜昌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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