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6月门前“五包”检查情况通报
栏目: 兴山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4
2020年4-6月门前“五包”检查情况通报
日期:2020-07-14来源:兴山县人民政府

县城门前“五包”各责任单位:

  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门前“五包”检查组,采取综合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县直92个单位4-6月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基本情况

  1、好的单位:财政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税务局(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检察院(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古夫幼儿园(宿舍楼区域)、司法局(办公楼及宿舍楼区域)、卫生健康局(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住建局(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国网公司(办公楼及所属公租房)、文化中心(办公楼区域)、教育局(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县公安局(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及住宿楼区域)。

  2、差的单位:石油公司、兴发家园、人寿公司、财保公司。

  二、主要问题

  1、财保公司宿舍楼区域整体环境卫生差。毁绿种菜、泡沫盒、乱堆乱放等问题突出。

  2、人寿公司宿舍楼区域整体环境卫生差。绿化带杂草、枯枝败叶多未及时清理,乱堆乱放、泡沫盒、毁绿种菜等问题突出。

  3、兴发家园绿化带枯枝败叶、乱堆乱放、泡沫盒等问题严重。

  4、石油公司宿舍楼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乱堆乱放、野广告、毁绿种菜、毁绿停车、暴露垃圾、架空层随意改造(窗户改门)等突出问题未整改。

  三、相关要求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门前“五包”管理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结合实际,认真谋划本单位“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合理统筹,加强自查自纠。

  整治各单位管理区综合环境,进一步巩固县城系列创建成果,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一是通报批评,二是直接和年终目标考核及文明创建挂钩。若因各责任单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到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提请相关部门问责。

  特此通报。

  兴山县县城综合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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