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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点军区规范完善农村“三证”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栏目:点军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7-21
关于《点军区规范完善农村“三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一、出台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总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集体林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下简

  关于《点军区规范完善农村“三证”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总要求和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集体林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林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下简称“三证”)管理工作,现结合点军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健全“三证”管理体制,明确办证、换证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保障农民基本物权,推动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支撑。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管理。1.化解遗留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点军区分局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区、乡两级组建工作专班,按照调查摸底、分类处理、分期分批的工作原则完成遗留问题的化解。2.规范建房审批。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宅基地的指导和管理,牵头制定全区农村个人建房及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各乡(镇)、街办负责辖区内农村个人建房的审批,其他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履职。

  (二)完善林权证管理。1.变更登记颁证。各乡(镇)、街办负责对权属人反映的林权证错漏信息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后出具权属意见,权属人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变更登记。2.规范后期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区农业农村局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数据、档案移交工作,明确办理林权不动产首次登记及转移登记的职责分工与具体流程,并建立办证、换证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1.变更登记颁证。各乡(镇)、街办重点对农户反映需重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开展调查核实及定期上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查、修改、颁证。2.规范后期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每年定期对新增问题进行变更、登记、颁证服务。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明确流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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