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预算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9
宜市财教发〔2021〕40号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40号)精神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校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万元(中央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省级项目代码:201981200

宜市财教发〔2021〕40号

  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1〕40号)精神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资金分配方案,现下达你校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 万元(中央项目代码:Z155050000004,省级项目代码:2019812000301),详见附件1。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或“2050303技校教育”,此项资金已纳入2021年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中央、省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努力实现精准资助。及时将国家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资助对象报市教育和市人社部门进行认定,提高资助精准度。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核实工作,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保证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二、请根据《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要求,确保直达资金指标信息、支付信息、台账信息准确录入无误,相关支付信息将作为后期中央和省监控资金使用的重要内容。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促进资金快速落实到位,规范安全使用。

  三、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1.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国家奖助学金)预算表

  1-2. 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免学费)预算表

  2. 宜昌市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职教育)区域绩效目标表

  宜昌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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