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梅卫民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13
宜府任〔202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政府决定:免去梅卫民同志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免去陈华同志宜昌市招商局局长职务;免去夏明海同志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曹源同志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宜昌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13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

宜府任〔2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免去梅卫民同志宜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陈华同志宜昌市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夏明海同志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曹源同志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宜昌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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