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31
宜市财农村发〔2021〕1号财政局: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1〕9号)精神,现下达你地2021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万元。项目代码:中央Z1951100100

宜市财农村发〔2021〕1号

   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1〕9号)精神,现下达你地2021年第二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万元。其中: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 万元。项目代码:中央Z195110010014,省级2020-830-000-036。

  该资金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中:中央资金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的列“2130701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湖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鄂财农村发〔2021〕8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请你地在收到资金文件30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地实际,将区域绩效目标表中“资金情况”和“数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确定的指标值报省财政厅,并及时对下分解绩效目标,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宜昌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4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