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志愿服务应知应会
栏目:夷陵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夷陵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志愿服务应知应会

夷陵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志愿服务 应知应会

日期:2021-09-09 11:11 2021-09-09 11:11 来源:夷陵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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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什么是志愿服务?

  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的“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自愿性、无偿性、公益性服务。

  二、什么是志愿者?

  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经其监护人同意或由其监护人陪同,可以参加与其年龄、身心状况等相适应的志愿服务。

  三、什么是志愿服务组织?

  是指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以及在乡镇(街道、试验区)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

  四、什么是志愿服务精神?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五、志愿服务的主要内容

  涵盖面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的关爱帮扶志愿服务;具备医学、心理、法律、科技、文艺、体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开展的专业性志愿服务;讲活科学理论、讲透党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活跃文体生活、涵养文明新风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以及其他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六、夷陵区志愿服务的重要节日或活动

  每年3月为全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月”、3月5日为“学雷锋日”,每年4月为夷陵区“爱国卫生运动志愿服务月”,每年5月20日为“夷陵志愿者日”。

  七、哪些不属于志愿服务?

  出于个人义务、工作职责、法律责任从事的行为,偶发的以及基于家庭或友谊的帮助行为,仅针对特定个人的帮助行为和互益互助行为均不属于《夷陵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4月27日印发全区,试行一年)所规定的志愿服务。

  八、什么是志愿服务时长?有什么用途?

  指志愿者实际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长度,以全区指定的信息系统实时记录为主,以纸质版台帐记录为辅。同一个日历日当天,同一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长累计应不超过8小时。志愿服务时长是志愿者评选星级志愿者及享受嘉许激励等政策的重要依据。(详见《夷陵区志愿服务激励嘉许管理办法(试行)》)

  九、什么是志愿服务项目?如何申报?

  是由有资质的志愿服务组织,在规定时间周期内,依法科学有序开展的持续性、专业性志愿服务活动,一般有稳定的服务团队、明确的服务目标、精准的服务对象、细致的服务计划,并有一定的经费保障及资源整合能力。值得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志愿者能够提供什么服务,往往也被称作能够提供什么志愿服务项目。各乡镇(街道、试验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志愿服务联盟(队)可通过参加全区公益创投大赛、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等方式申报、实施。

  十、开展志愿服务的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乡镇(街道、试验区)应对志愿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及其他组织应当鼓励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二)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教育部门应制订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并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对教育系统开展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高中阶段学校应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纳入实践学分管理。

  (三)相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志愿服务的,志愿服务组织依照《慈善法》规定被区级民政、税务、财政部门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应按程序书面上报市级、省级民政、税务、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可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四)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签订书面志愿服务协议(合同):

  1.有较高人身安全风险的;

  2.连续提供三个月以上专职服务的;

  3.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

  4.组织境外人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严格区分本职工作、自身业务、政务服务等一般性服务与志愿服务的关系,杜绝滥用“志愿服务”概念,防范志愿服务“变形走样”。公职人员在工作时间开展服务活动的,须报经所属单位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以“参与者”身份参加,不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活动类型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能以“志愿服务”形式开展活动。

  (六)鼓励公职人员(尤其是“大党委”“双报到、双报告”等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以外,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签到、参加培训、上岗履职、记录时长、接受监督、享受礼遇等。

  (七)志愿服务联盟(队)不得以开展部门业务为由,在工作日指派或变相开展“志愿服务”。加强线上线下活动的全程监管,在活动过程中,不得开展商业宣传、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不得违反相关财务纪律、出现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的言论和内容,不得违反管理制度及志愿服务承诺(协议)等。

  (八)民政部门依法受理、处理有关志愿服务方面的投诉建议举报等,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联系电话:0717-7839431。

  夷陵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指导中心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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