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区车用天然气实行市场调节价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9-13
我市城区车用天然气实行市场调节价
日期:2021-09-13 08:42来源: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陈贤军

  根据今年新的《湖北省定价目录》,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再实行政府定价,改由市场形成价格。为稳妥推进城区车用天然气价格改革工作,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9月10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组织城区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专题研究部署改革工作。

  相关职能部门强调,车用天然气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各经营单位应严格依照《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定价行为,综合考虑成本变化、市场供求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根据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动情况实行上下游联动。各经营单位应保持价格相对稳定,保障市场供应,实行明码标价,不得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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