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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国庆节食品安全提示
栏目: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9-17
中秋节、国庆节食品安全提示
日期:2021-09-17 11:22来源:宜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宜昌市卫健委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随着户外游玩、亲友聚餐等活动增多,人们患食源性疾病风险增加。同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此时预防食源性疾病尤为重要,为了让公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在此特提醒大家注意:

1.采购食品时应在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市场、超市或其它销售单位选购,不在无证照摊贩处购买食品。

2.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查看品名、产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等,不购买和食用“三无”(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不购买有异色异味或来历不明的食品,不要食用过保质期的食品。

3.外出就餐应选择食品卫生条件好、信誉度高、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不在无证照摊贩处就餐。

4.外出游玩时不要采食野生蘑菇,谨防毒蘑菇中毒。目前还没有简单易行的毒蘑菇鉴别方法,在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毒蘑菇的方法和经验并不可靠,最好的避免毒蘑菇中毒的方法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

5.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卫生操作习惯,处理生、熟食物及其包装前后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清洗时注意防止水花飞溅。烹调加工完毕后及时清洗和消毒台面和厨具。

6.家庭制备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生肉、水产品和蔬菜的器具要与熟食分开,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特别处理畜禽肉类和水产品类食品时更要注意,在冰箱储存时也要分隔存放。

7.家庭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吃的食物要冷藏或者冷冻存放。剩余食物要及时冷藏,剩余食品和隔夜食品要彻底加热后再食用,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

8.注意预防酵米面食物中毒,家庭制备发酵面米食品时要勤换水,保持卫生,要保证食物无异味产生,一旦发现粉红、绿、黄绿、黑等各色霉斑,就不能食用。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贮藏要通风、防潮、防尘。最好的预防措施是不制售、不食用酸汤子、吊浆粑、湿米粉等发酵面米食品。

9.合理饮食,杜绝浪费。假日期间尤其要注意平衡膳食,保持注意食物多样性,多吃蔬果、奶类、大豆、杂粮,适量吃鱼、禽、蛋、瘦肉,少盐少油,切忌暴饮暴食,控糖限酒。

10.用餐时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杜绝浪费。

11.学校要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堂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

12.遵守各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有距离,少聚餐。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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