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资丘镇“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栏目:枝江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9-29
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丘镇“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单位:《资丘镇“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经镇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资丘镇人

  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丘镇“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直单位:

  《资丘镇“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经镇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资丘镇“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擦亮小城镇”行动实施方案》《宜昌市“擦亮小城镇”行动实施方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擦亮小城镇”行动实施方案》,补齐小城镇建设管理短板,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补齐城镇建设管理短板,持续提升小城镇经济承载力、区域竞争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安全健康、较高品质的城镇生活,让小城镇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纽带、乡村振兴的龙头。

  (二)主要目标

  从2021年1月份开始,资丘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和原黄柏山乡对舞溪村老竹园小集镇(以下简称小城镇)用二年左右的时间以建成区为重点,兼顾乡镇辖区全域、统筹推进集镇、村联动发展,分类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使全镇达到各具特色、整洁有序的要求,形成特色鲜明、绿色生态、宜居宜旅、舒心美好的乡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服务和带动乡村振兴的能力普遍增强。以整治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擦亮小城镇”行动,用2年时间全部整治完成,到2022年小城镇力争实现“特、洁、绿、亮、美”五字目标。

  特:提升街道品质,体现民族特色、土家元素、地方风貌。

  洁:集镇和村委会所在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集镇和村委会所在地卫生清洁、设施摆放整齐;集镇和村委会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率≥75%;集镇东扩(白沙坪新区)配置1座及以上集镇公厕,集镇西扩至淋湘溪大桥配置1座公厕;老竹园配置1座及以上公厕。

  绿:政府机关、街道、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福利院、居民小区、庭院和结合部等配套绿地建设,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以上;

  亮:路灯亮化、主要临街道路夜景靓亮,主干道、次干道路灯亮化率≥95%,支路、巷路路灯亮化率≥80%;

  美:临街建筑物立面整治率≥60%,打造一条示范街道,有3个以上微景观节点。

  二、重点任务

  (一)补齐规划管理短板

  1.加强规划引领。坚持镇级统筹、村(居)主责、部门配合,全域推进。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擦亮小城镇工作指导原则,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单位科学编制资丘镇美丽城镇建设三年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实施计划,加快项目推进。

  牵头单位:资丘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责任单位:资丘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桃山社区居委会、资丘村民委员会、淋湘溪村民委员会、对舞溪村民委员会。

  (二)补齐公共环境短板

  2. 加强垃圾治理。建立垃圾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强化长效保洁,认真落实路长制、河长制。集镇和村委会所在地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宣传和引导,垃圾分类知晓率100%。政府机关、学校、医疗机构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普及率100%。完善垃圾投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行政村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

  责任清单:一、各村配齐组级保洁员,负责垃圾清理,一名村级垃圾收集人员;二、镇直单位负责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三、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知识的教育;四、大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资丘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河长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直各单位、各村(居)民委员会。

  3.加强污水治理。完善集镇排水和污水管网配套,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75%。持续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加强公共水域保洁,开展河道、沟渠等公共水域综合整治,逐步恢复坑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

  牵头单位:资丘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河长办、镇畜牧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4.整治小城镇秩序。以房前屋后、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集贸市场等区域和公共空间为重点,全面整治乱堆乱放现象。规范沿街商铺空间秩序,整治道路及其沿线店铺违规占道堆放、占道经营、占道设摊等现象。整治车辆违停行为,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整治拆除私搭乱建和违法建筑,清理“空中蜘蛛网”、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整理空闲地,打造靓丽街道。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资丘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资丘镇派出所、资丘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资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供电所、镇电信营业所、镇移动营业部、镇联通营业部、湖北楚天视讯资丘经营部、桃山社区居委会、资丘村村民委员会、淋湘溪村民委员会、对舞溪村民委员会。

  (三)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5.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快教育、医疗、养老、托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物流、车站码头等公共服务建设,有序建设和完善社区便民服务设施,提升小城镇功能。提档升级优质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及疾控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向各村(居)委会延伸。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资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农办、镇文化馆、镇卫生院、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资火学区。

  6.完善生产生活服务。根据乡镇功能定位,差异化建设或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物流、仓储配送、邮政快递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新业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便利店、超市、集贸市场等便民服务设施,提升餐饮、宾馆等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农办、镇卫生院、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7.完善交通设施。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实施集镇主干路、小街面维修和提档升级,完善集镇路网。修缮破损路,硬化小街巷,改善主干路面。对集镇建成区域道路进行黑化。合理划定停车范围,增加停车泊位,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一处符合需求的集镇智能公共停车场,规划预留1-2处停车场(楼)。完善路灯、信号灯、指示牌、消防栓、人行道铺装和无障碍通行等设施。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资丘镇水陆派出所、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交通办。

  8.完善市政设施。统筹各类市政管线敷设,完善供水、排水、污水、供电、通信、公厕等设施及管网建设、实施弱电管线入地改造。加强供水设施改造、提升供水质量、增强集镇供水能力。统筹水系、健身步道、绿地等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添彩增彩、见缝插绿,提升集镇绿化水平。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资丘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资丘镇水陆派出所、桃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舞溪村民委员会、资丘村民委员会。

  9.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灾害防御预警及救助安置能力,加强防洪排涝隐患清查治理和避灾场所建设,开展集镇防汛风险评估,完善消防设施配置,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抗灾设防要求。整治提升公共活动场所防灾减灾能力,确保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达到安全防灾标准,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乡镇、社区。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应急办、资火学区、镇卫生院、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农办。

  (五)补齐城镇风貌短板

  10.传承传统风貌。保护小城镇空间格局、传统风貌、街巷系统和空间尺度,加强建筑风貌管控,注重整体风貌设计,注重采用当地传统技术和乡土建筑材料,坚持山、水、城、人有机融合,有计划的改造乡镇房屋,及时修缮维护传统街巷和建(构)筑物等历史要素,使乡镇土家文化特色风貌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资丘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资丘镇文化馆、镇直各单位、桃山社区居委会、资丘村民委员会、对舞溪村民委员会。

  11.整治沿街立面。加强沿街立面设计与管控,推进沿街立面适度改造,逐步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沿街风貌。优化沿街标识标牌、店招广告、空调室外机、防盗窗等设置,加强违规广告牌清理。结合行业部门规范标准梳理、规范沿街管线,保持沿街立面整洁美观、视线通畅。

  牵头单位:资丘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责任单位:资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资丘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直各单位、桃山社区居民委员会、资丘村民委员会、淋湘溪村民委员、对舞溪村民委员会。

  12.打造街区节点景观。注重利用古树、古井、传统建筑、历史建筑等传统要素、采用微改造、微更新方式、加强入镇通道、重要街区、重要节点的环境整治和建设。加强对老街巷、老厂房、老院子及周边农田整治改造利用、着力打造美丽庭院、美丽街区、美丽河流、美丽田园和美丽村庄。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资丘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资丘镇文化馆、镇农办、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直各单位、桃山社区居委会、资丘村民委员会、对舞溪村民委员会。

  (六)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13.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城乡产业布局,推动镇村联动发展,巩固提升拓展脱贫产业,推进镇域产业集聚,因地制宜培育多元融合主体,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建设特色产业。加快提升传统产业,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培育发展农村新型电子商务。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乡贤回归创业。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镇农办、镇经济发展办、镇扶贫办、镇人社服务中心、各村(居)民委员会。

  (七)补齐治理水平短板

  1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容村貌、环境卫生、集镇秩序为重点,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推进物业管理服务与社区治理有效结合。建立综合参与机制,激励广大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小城镇的共建共管。

  牵头单位:资丘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资丘镇水陆派出所、资丘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桃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对舞溪村民委员会。

  15.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基层站、所队伍建设,提升乡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牵头单位:资丘镇组织办。责任单位:镇民政办、镇农办、各村(居)民委员会。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管理机制(2021年1月至3月)。

  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擦亮小城镇”工作。建立实施项目库,提出项目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制定推进计划,形成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二)分类推进,全面实施(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

  到2021年12月,完成规划管理、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城镇秩序、道路主体改造、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到2021年12月完成规划项目,做到补短板、增亮点、创特色,使小城镇达到“街面净、线理顺、招牌靓、道路平、货入店、车停正、花草鲜、环境美、实施全”的目标。

  (三)总结评价、巩固提升(2022年6月-2022年12月)

  对开展“擦亮小城镇”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总结经验,完善推进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提升治理水平,促进美丽城镇建设提档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建立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杨志宇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刘宇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人大主席李顺国,镇委副书记、副镇长刘国裕,宣传委员、党办主任许傲雷担任副组长,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镇农办、镇扶贫办、镇河长办、镇人社办、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中心学校、镇卫生院、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供电所、镇电讯营业所、镇移动营业部、镇联通营业部、湖北楚天视讯资丘经营部、镇污水处理厂及各村(居)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覃世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制度和办公室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在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镇委、镇政府。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统筹安排进度。

  (二)统筹整合资金。镇直各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做到各出一道菜,共整一桌席。为资丘的乡村振兴、“擦亮小城镇”贡献力量。

  (三)加大考核力度。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省、市、县、镇“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实施方案和工作原则,加强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擦亮小城镇”建设纳入各单位各村(居)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考核范围,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四)引导公众参与。突出党建引领,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和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引导教育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不断提升文明素质。

  附件:资丘镇“擦亮小城镇”三年行动实施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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