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宜昌市民政局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在保持民政领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民政政策措施,加大主动发现、主动排查、主动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在宜昌市民政大数据服务平台中搭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模块,按照线上信息共享、线下主动发现的思路,建立业务办理、低收入人口数据库等子模块。全面摸排核实低收入人口情况和底数,分类建立数据库,与乡村振兴、残联、医保等部门对接,将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等数据纳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同时,对民政部门内部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残疾人两补对象、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对象、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家庭、动态管理取消低保户等数据进行梳理归集。
二是开展线上线下双线预警。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对已享受社会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其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开展线上每月定期核对,对超过核对标准的,通过系统红灯预警方式,提醒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对已享受对象构筑起定期的“报警器”。对未享受救助政策的低收入户,利用线上线下手段,定期和乡村振兴、残联、医保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对可能符合救助政策的对象进行预警,建立政策找人“预警器”。将发现的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重度残疾人、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对象作为线索,推送给联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干部、下沉党员等力量开展主动排查,第一时间主动发现和掌握对象基本困难情形。年内推送重点排查对象5.94万人次,其中:重病重残对象3.27万人、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至贫户1.68万人、特殊病种及住院自费超3万对象0.99万人。
三是落实分层分类主动救助。强化对动态监测、主动排查后发现的低收入人口中的困难对象,因户因人采取针对性、有效性的帮扶措施,通过整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开展分层分类的主动救助帮扶措施,形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工作的闭环管理。在帮扶过程中,各县市区还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对情况特殊的困难个案采取多部门协商“一事一议”方式解决,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急难型救助2420人次。同时,各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特殊困难群体开展送医陪护、助医、助洁、助餐等多种形式的关心关爱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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