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1-2023年)名单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关于发布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1-2023年)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1-08-23 14:56来源:国管局
责任编辑: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级审核员

国管节能〔2021〕3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有关部署,根据《关于印发<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0〕94号)要求,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经组织推荐、集中评审和公示,确定北京建筑大学(大兴校区)等168家单位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1-2023年),现予以发布。

  在开展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协同配合,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工作质量。168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持续提升用水效率,做到了“节水制度齐全、节水管理严格、节水指标先进”,体现了公共机构节水工作的先进水平:一是全员节水意识较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节水政策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宣传主题活动和讲座培训,普及节水知识,营造了节水的良好风尚;二是整体用水效率较高,人均用水量低于本地区同类型单位平均值,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其中北方地区达到100%)、水计量率达到100%,用水漏失控制效果好;三是节水监督管理严格,节水规章制度健全完备,计量统计台账清晰准确,用水设施设备较好维护;四是创新机制应用较好,有效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积极应用合同节水管理新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的标杆示范作用,对水效领跑者给予表扬与激励,对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与推广,强化政策支持,严格监督管理,推动本地区、本系统公共机构节水工作深入开展。各公共机构要主动学习,积极借鉴,切实提升节水工作水平,形成对标杆、学榜样、争先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附件: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1-2023年)名单

 

 国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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