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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土城乡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栏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01 加入收藏
点军区土城乡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CGC-K20160016-01点军区土城乡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宜土资函[2016]40号文件),该项目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投资,财政部门已下达资金

点军区土城乡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CGC-K20160016-01

  点军区土城乡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设(宜土资函[2016]40号文件),该项目建设资金为省级财政投资,财政部门已下达资金预算(点财投评发[2016]2号),招标方案、实施方案经报宜昌市国土资源局批准。招标人为点军区低丘岗地改造工程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点军区土城乡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1.2、项目编号:
  1.3、项目内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4、项目预算:53.62万元
    1.5、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投资
    1.6、建设规模:933.33公顷
    1.7、建设地点:土城乡的花栗树村、高岩村、落步淌村、三岔口村、安梓溪村等5个行政村,桥边镇的新村村,联棚乡的泉水村,共计7个行政村
    1.8、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1.9、服务地点:点军区土城乡等三个乡(镇)项目区所在地
  1.10、招标范围:各标段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土地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及其他工程等)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施工合
同标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招标控制
总价
 (万元)
1 点军区土城乡等三个乡(镇)2016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落步淌村、三岔口村、花栗树村 落步淌村:658.71
三岔口村:94.52
花栗树村:180.68
合计:933.91
2 高岩村、
安梓溪村
高岩村:315.26
安梓溪村:569.24
合计:884.50
3 泉水村、新村村 泉水村:206.24
新村村:692.39
合计:898.63

     1.11、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目标。
    1.12、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目标。
    1.13、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的合格标准。
   1.14、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实际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12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1.15、现场考勤管理要求:为加强施工监理现场监理人员的考勤管理,根据湖北省国土整治局要求,各标段中标人须在施工监理现场配备人脸识别考勤机, 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3、 特定资格条件:
  2.3.1、投标人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到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处罚,正处于禁止投标期间的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已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公章及单位资质证书原件);
     2.3.2、本项目拟派工程监理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项目总监1人(项目总监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 。(均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提供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能反映开标前三个月中任何一个月或上一年度的,投标人为上述所有人员缴纳个人社保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各证书、证明原件。(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提供各证书原件);
  2.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均须为该单位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站上登记备案并公示合格的监理单位的人员且拟任岗位须与备案技术岗位相一致,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未在湖北省内其他在建土地整治项目中任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超过两个项目);(以评标当天在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查询结果为主要依据)
  2.3.4投标人必须有2013年以来承担过1个及以上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工作经验;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1及以上业绩证明原件)。
    2.3.5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工程监理单位不得与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我区其它土地整治项目监理单位的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6年11月02日9时30分至2016年11月12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整)。投标人应在2016年11月29日12:00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1月30日上午10:00 时。请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接收的唯一投标文件的同时对投标文件进行编号,该编号即为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编号。
  5.2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时须携带①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②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③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④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从业资格证书⑤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工程监理单位备案资料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一览表(以网上下载件为准加盖单位公章)⑥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⑦书面申请及承诺函⑧近三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表及证明材料(提供1个及以上业绩证明原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
  六、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7 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七、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6 年11月02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信息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省国土整治局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国土资源局网和宜昌点军网。
  招标人:点军区低丘岗地改造工程指挥部
  联系人:石明泽            电话:138726901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慧敏            电话:18671706813

 2016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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