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碳计量中心是面向经济社会低碳绿色发展需求,开展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研制专用测量器具,开展碳计量服务,助推碳评估、碳计算向碳计量转变的能源计量测试服务机构。2022年1月,国务院发布《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完善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体系,加强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为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提供计量支撑……建立完善资源环境计量体系,建设一批国家能源、水文水资源和环境计量中心
2022年10月,省局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湖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围绕电力、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加快碳计量中心(能源资源计量中心)建设,开展碳排放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和标准研究,研制碳计量监测设备,为行业提供碳计量测试分析服务,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中碳登)提供技术支持。
为贯彻落实《规划》和《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湖北碳计量体系,推动碳计量技术研究、管理方法、服务模式创新,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基础性技术保障,我局组织起草了《湖北省碳计量中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对照《规划》和《实施意见》,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今年9月形成初稿,并广泛征求相关企业意见,经修订完善后,形成《管理办法》,同步完成湖北省碳计量中心申报书、筹建评审细则、筹建评审报告、筹建任务书、筹建工作总结报告、验收报告等附件的编制。
三、重点内容
《管理办法》全面准确把握《规划》关于推进碳计量中心建设的目的要求,梳理计量数据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碳计量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作出部署,共6章25条。
第一章为总则。提出编制《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明确《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省级碳计量中心管理部门。
第二章为主要任务。明确碳计量中心主要任务为产业绿色发展提供计量需求分析、碳排放计量技术研究和数据应用研究、能源资源计量设备测试校准服务、碳计量技术及管理服务等五个方面。
第三章为申请和批筹。明确碳计量中心的申请条件和批筹程序。
第四章为筹建和验收。省级碳计量中心筹建时间为2~3年。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单位,由省局组织专家对照《湖北省碳计量中心建设验收细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得分分值在80分及以上的,现场考核结论为合格;考核得分分值低于80分的,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80分的,现场考核结论为不合格。
第五章为监督管理。明确应加强碳计量中心监督检查,省级碳计量中心每五年组织一次复查。对运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已不具备为相关产业或社会管理领域服务能力的,或复查不合格,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由省市场监管局撤销其省级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资格。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和施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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