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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评估验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栏目: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4
宜昌市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评估验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1-10-14 15:26来源: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乡村产业发展科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拟就宜昌市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评估验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择优选择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评估验收项目。

  2、本项目最高限价:15万元。

  注:投标人的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3、完成时间及期限: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4、服务质量要求:项目成果报告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从业范围资格的合法企(事)业单位,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同时具备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和地图编制)。

  4、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测绘师、测绘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证明材料,提供查询记录截图等(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7、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此委托代理人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9、符合《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供应商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期间持相应资料到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六楼601室)报名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

  2、获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六楼601室)。谈判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届时请供应商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以备查验。

  五、谈判地点: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八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高永萍联系电话:0717-677 7992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云集路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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