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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都市“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23 加入收藏
为做好《宜都市“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

  为做好《宜都市“一业一证”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方案》工作目标

  2021年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在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监管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配套建立与行业综合许可相适应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协同高效、安全可靠的风险防范和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更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加快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工作方案》改革范围

  聚焦市场准入多头审批、市场主体关注度高的行业,首批选择药店业、饭店业、超市业、宾馆业、歌舞娱乐业、健身(游泳)业、便利店业、书店业、电影院业、公共浴室业共10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试点。以申请企业自愿为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宜都市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亮证要求,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可通过手机扫码查询,实现“一业一证”在区域内、行业内的互认和应用。

  四、《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目标、改革范围、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5个部分内容。主要工作任务包括重构申请模式,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整合优化办事指南,制定行业综合许可证申请表; 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一网推送”,构建窗口,一窗综合受理,搭建平台实现一网推送;再造审批程序,实现“一同核查、一并审批”,联合踏勘,简化程序,深化告知承诺制改革;转变监管方式,实现“一证准营、一体监管”,实行全市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依法调整,推行行业综合监管。

  五、《工作方案》系统建设

  依托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系统,增加并联审批信息推送,增加行业综合许可证生成、加盖电子印章和打印等相关功能,试运行网上办理。

  六、《工作方案》其他说明

  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因实施行政许可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由实施行政许可部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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