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组织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商会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9
10月15日,市普查办组织召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商会,应急、林业、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气象、防震减灾中心等主要行业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联络员)和市普查专班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应急、林业、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气象、防震减灾中心等主要行业部门通报了组织实施方案的编制、普查宣传培训

  10月15日,市普查办组织召开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商会,应急、林业、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气象、防震减灾中心等主要行业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科室负责人(联络员)和市普查专班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应急、林业、资源、住建、交通、水利、气象、防震减灾中心等主要行业部门通报了组织实施方案的编制、普查宣传培训、资金和人员落实等各自普查工作推进情况。市普查办通报了各县市区近段时间全市普查工作进展和分组到各县市区督导调研情况。会议针对当前普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遇到的难题进行会商研判、答疑解惑,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深化共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要压实工作职责,根据任务计划,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时完成普查任务;要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普查专班力量。二要加强普查业务培训。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统筹要求高、技术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科学制定工作模式,聚焦风险普查行业规范与调查表格的培训,提高普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实把普查培训落到实处。三要加强质量管控。要严格落实“数据质量是普查生命线”的要求,将质量管理贯穿于采集、质检、核查全过程,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的普查工作任务。四要强化数据共享。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的专业优势,整合应用现有调查数据和资源成果,并打通部门之间数据共享渠道,按照职责任务分工,推动风险普查工作落地落实。五要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宣传工作。要按照《宜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利用电台、广播、报纸、公众号等形式,认真开展风险普查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支持普查工作。

  市普查办将定期组织进行会商研判,商讨解决风险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宜昌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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