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9号)精神,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加快我市经济全面恢复,市商务局拟定了《关于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关于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共七条,主要包括:
(一)面向消费者的政策措施
1.支持零售、餐饮消费,根据省政府安排,2021年9月至12月分4批次投放湖北消费券。
2.促进乘用车消费,落实乘用车以旧换新、二手车交易减增值税、购买地产车所有车型给予补贴各项政策。
(二)面向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
1.扩大线上消费,对市内达到一定规模且发展较好的限上电商企业、9-12月新进限上电商企业给予奖励。
2.支持以展促销,2021年9月至12月对满足相关条件的展销活动主办方给予奖励。
3.支持零售实体壮大,落实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的各项税收减免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融资服务。
(三)面向县市区的政策措施
强化考核激励,对2021年“社零”“小进限”工作突出的县市区政府给予奖励。
(四)保障措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市有关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与协同联动,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放大政策效应,促进我市消费稳定增长。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三峡云计算 电话:4006-4006-67
提示: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最终指导方案;本站不提供对相关信息进行咨询与解释的服务,请勿联系;文章内容由专人复制粘贴,不经过人为二次编辑,信息如展示不完整,可免费向我们咨询原文链接;内容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本站建设初衷旨在为服务企业和本公司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工作动态,以便于指导本公司和服务企业的日常工作;本站所有文章和图片均整理自互联网,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并删除,相关权益归属原网站和作者,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如您需要友链等合作,请与我们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