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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大力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
栏目: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9-10-09 加入收藏
市局大力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宜府办发[2009]48号)精神,为着力抓好局系统“八种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局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行落实意识、岗位责任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努力达到执行能力有提升、本职工作上水平、服务群众

市局大力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宜府办发[2009]48号)精神,为着力抓好局系统“八种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局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执行落实意识、岗位责任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努力达到执行能力有提升、本职工作上水平、服务群众见成效的目的,在局系统内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

  一是找准存在的问题,明确目标任务。自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局系统执行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个别单位、少数工作人员仍然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履职能力不够﹑问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能力建设年”活动旨在针对实际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理顺机关行政审批和经办机构业务经办权责关系,建立健全机关和经办机构的责任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人员执行能力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是以单位为主体、岗位为基础,加强执行能力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明确职责、制定标准、提升能力”的基本工作要求,通过强化领导责任,确保全员参与﹑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席位能力要求﹑查找能力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四措施,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佳”的行政审批和业务经办工作要求,科学设置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业务经办程序,规范行政审批和业务经办行为,提高执行能力。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营造执行氛围。成立“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工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实施;将加强执行能力建设与局系统作风建设、责任目标管理和工作人员考核以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建设“确责、履责、问责”的责任体系,创新执行能力建设的体制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能力建设的成果;在局系统和工作人员中形成下级服务上级、局部服务全局的执行理念,力求通过“能力建设年”的活动,在局系统营造“由我来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执行氛围。                                                                              (局政工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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