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1至2023年度食堂厨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栏目:远安县-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7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1至2023年度食堂厨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1-06-07 08:54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湖北远安网
项目概况: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1至2023年度食堂厨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同舟宜[2021]-062号

  2、项目名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1至2023年度食堂厨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需求:为学校教职工及学生提供早、中、晚供餐劳务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6.3、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 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注:08:30开始接受磋商响应文件);

  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和电子光盘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远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anan.gov.cn/)发布。

  七、公告发布期限:

  公告发布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联系人:洪长青

  电 话:13387271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人:陈君丽

  电 话:0717-3104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君丽

  电话:0717-3104998

  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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