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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下牢溪清障:还地于河、还洪于道
栏目:夷陵区 -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16-09-23 加入收藏
夷陵区下牢溪流域因山清水秀、交通便捷,是宜昌市民夏季休闲纳凉后花园,当地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在河道内乱搭滥建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为保证下牢溪流域行洪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防指要求,截至9月21日,由夷陵区防指为责任主体的联合清障工作顺利完成。本次清障工作共分两期历时4天,筹集清障专项

  夷陵区下牢溪流域因山清水秀、交通便捷,是宜昌市民夏季休闲纳凉后花园,当地部分村民受利益驱动在河道内乱搭滥建现象十分突出,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

  为保证下牢溪流域行洪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防指要求,截至9月21日,由夷陵区防指为责任主体的联合清障工作顺利完成。本次清障工作共分两期历时4天,筹集清障专项资金150余万元;涉及河道15公里;拆除对象85处;累计投入挖掘机20台次、人工1500人次。

  本次清障工作按照“区级统筹、属地为主、部门联动、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要求,本着“先易后难、先重后大、先急后缓、安全有序”的原则稳步推进。共突出了四个重点: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夷陵区防指印发了关于下牢溪涉河清障的命令并通知到位,增强群众防洪保安意识;通过媒体手段对下牢溪流域村民宣讲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防洪法律意识。二是突出清障重点,主要包括河道两岸的临时搭建设施、更衣室、杂物等;河道中违建的拦河坝、水泥平台等。三是突出法律重点,坚持依法清障,在拆除违章建筑过程中,在宜昌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大力指导下,夷陵区水政监察人员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把河道清障作为贯彻相关法律的具体行为,有效提高了沿河村民的法律意识。四是突出技术重点,本次清障任务因地制宜,根据拆除对象确保“一处一方案”,采用机械、人工、机械与人工结合三种拆除方法高效推进,以最短的时间完成了清障任务。(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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