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要求各地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当前至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旺季,也是事故易发期和多发期,要求各地要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确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事故。
二是加大烟花爆竹相关法规文件宣传教育力度。继续加强《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学习宣贯,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三是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组织复产验收。验收活动中要特别核查生产企业涉药机械设备、涉药场所工作台面和地面导静电材料及其接地,涉药工具、器具的材质,裸露药物生产、储存场所人体静电导体和静电检测装置的完好性。不符合验收条件或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四是立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行动,将生产、批发企业的防雷和导静电设施安全检测情况作为检查内容,并对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三严禁”、“两关闭”要求,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做到对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并督促关闭到位。
五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无证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从非法渠道购货和销售伪劣产品、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以及在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烟花爆竹(如委批点、配送站等)等非法行为。
六是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强化各地信息报送工作的主动性,全面掌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的进展情况。市安监局将从10月中旬开始对各地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所有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开展督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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