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批准,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年限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夷G〔2021〕35号 |
东城试验区姜家湾村 |
741.08 |
工业用地 |
≥1.0 |
≥40% |
≤15% |
50年 |
≥200 |
8.9 |
8.9 |
1万元及1万元整数倍数 |
夷G〔2021〕36号 |
小溪塔街道仓屋榜村 |
84630.59 |
批发市场用地 |
≤1.35 |
≤43% |
≥20% |
40年 |
/ |
2233 |
2233 |
50万元及50万元整数倍数 |
126763.5 |
工业用地 |
≥1.0 |
≥45% |
≥10%
≤15% |
50年 |
≥200 |
注:1、发证面积以权籍调查为准;2、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因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等行为被纳入土地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档案或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出让竞买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2时前,到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具体地点为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松湖路11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06室)。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2时整,到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符合要求的书面竞买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形式的申请)。对按挂牌出让竞买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须在挂牌期限内凭《竞买资格确认单》到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报价登记手续。
六、本次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2时整,揭牌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5时整,地点为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4楼423室,联系电话:0717-7827160)。
七、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的,以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道松湖路11号
联系电话:0717-7891738
联 系 人:傅先生
十、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湖北三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82010000000334086
宜昌市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7日
(拟稿人:傅磊 审稿人:幸福 发稿人: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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