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和《宜昌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2021年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办事体验为重点,夯实基础,打通堵点,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狠抓减环节、减材料、压时限、提效率,实现办件时间总体压缩70%以上,即办件占比25%以上,100%事项“最多跑一次”。聚焦统一受理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系统对接连通和数据汇聚共享,确保实现全省市州考核排名“保三争一”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根据市政府审定发布的市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各县市区政府同步审定发布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对照市、县、乡、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分级认领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做到“应领尽领、应发布尽发布”,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持续提升办事指南准确性。根据新发布的市、县、乡、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聚焦办理深度、承诺时限、跑动次数、附件材料空表和样表等要素,按照标准化要求调整、完善、编制《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提升指南的准确性、规范性及实用性。
(三)加快推进系统对接连通。全面梳理市、县两级自建系统与统一受理平台对接情况,以提升系统对接深度为重点,倒排工期,加快市、县两级自建系统对接,确保按期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公积金系统对接,2021年6月底前市、县两级自建系统100%对接连通,实现办件过程及结果实时汇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国省垂系统对接后市、县、乡、村四级复用及连通性测试工作,确保已完成对接的国省垂系统事项100%连通。
(四)不断提高网办服务质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件100%按时办结,持续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杜绝办件超期现象。大力推广办件“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模式(对手续齐全有效的审批申请,有关部门受理后既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又未作出合理解释、未书面说明延期理由和延长时限,或在延期承诺时限内仍未作出决定的事项,视为部门默认),2021年8月底前,梳理形成超时默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完善优化系统平台功能,提升系统运用水平。
(五)着力推进“一事联办”、“一窗通办”、“跨省通办”。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梳理办件量大、涉及面广、需求迫切的“一件事”,推进部门内部流程以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优化和系统重构,全年至少实现50个“一事联办”应用场景。在做好市、县两级综合服务窗口分类设置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窗口+专业窗口”模式,强化线下“分类综合窗口”和“无差别综合窗口”规范运行,推动统一受理平台应用向基层全面延伸,实现更多事项“一窗办成”。对照省统一确定的“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和业务办理模式,制定标准化工作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建立通办授信体系,积极主动承接事项全量落地。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涉企经营高频事项推行“全市通办”。
(六)狠抓移动端应用服务升级。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加强“鄂汇办”推广运用,着力提升“移动办、掌上办”服务水平。按照《“鄂汇办”旗舰店建设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加快建成宜昌旗舰店,2021年12月底前至少将200项应用接入“鄂汇办”。紧盯人社、公安、住房、交通、医疗、民政等重点民生领域,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向“鄂汇办”集中,确保全市“鄂汇办”净增应用数量居全省前列。
(七)强化“同源发布”检查清理。进一步落实省同源发布工作要求,对市、县两级门户网站、移动端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的办事指南和应用服务定期开展自查清理,对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含鄂汇办)不同源的内容及时整改到位。
(八)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健全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承办单位全覆盖。畅通评价渠道,推动业务办理系统、评价设备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实现线上线下即时可评。全量归集办件至好差评系统,积极引导群众主动评价。及时办理省政务服务网从12345系统下发的群众咨询类工单和差评办件工单,对差评工单要认真调查核实,切实整改到位,并及时向企业和群众反馈,确保所有工单回访满意率达到100%。
(九)深化数据归集共享。调整优化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表单,尽可能实现材料电子化、数据自动校核。依托市一体化电子证照平台、数据共享平台,持续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加快电子证照自动生成的系统对接工作,确保办理结果为证照的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照盖章入库。加强证照库日常监控,对过期证照和异议证照数据及时修复或注销,提升证照库支撑效能。按要求完成营商环境、“互联网+监管”等重点数据归集。
(十)强化网络支撑和数据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三峡云应用支撑和网络安全保障,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加强常态化安全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增强安全事件处置能力。根据《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务信息资源分级分类安全保护规范》等规章制度,完善政务数据监测、预警、应急及处置机制,推动全市政务数据全量归集、安全共享、有序开放、创新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一网通办”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推进机制。根据省、市部署安排,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二)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指导督办作用,按照“专班推进、合力攻坚”模式,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
(三)加强工作考核。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制定全市“一网通办”重点任务清单和考核细则,严格执行“日督办、月反馈、季考核”及“日常监控、日清日结”工作机制,加强跟踪问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聚焦“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利企惠民措施等重点内容,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先进经验,推介典型案例。
宜昌市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一事联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6号)要求,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效完成“企业缴纳税费”试点任务,巩固提升2020年9项“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全面推广省级明确的10项“一事联办”事项。自主开发至少40项群众高频办理的“一事联办”事项,择优报请省级部门定标推广。
二、工作措施
(一)优质高效完成“企业缴纳税费”试点任务。
1.完善方案。牵头部门组织相关配合部门,参照省牵头部门拟订的建议方案,全面梳理确认联办事项所涉具体事项,进一步完善流程和建议方案内容。(完成时限:2021年4月底前)
2.试点推进。牵头部门对照建议方案,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及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在“一事联办”业务平台配置试点事项,做好系统对接调试,不断优化完善联办业务,形成《“一事联办”标准规范(草案)》报送省牵头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5月底前)
3.复制推广。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级部门定标的“一事联办”事项全省通用标准规范,完成试点联办事项的上线发布运行和应用实施工作。(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二) 巩固提升9项“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
在全面复制推广2020年9项“一事联办”事项的基础上,各牵头部门协同配合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指导,会同各地统一受理审查标准、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巩固提升成效。(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 认真落实省级明确的10项“一事联办”事项全市推广落地工作。
各地各部门按照省级部门定标的“一事联办”事项全省通用标准规范,完成10项高频联办事项的上线发布运行和应用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和统一受理平台,积极拓展联办渠道,探索推进线下、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场景融合,提升企业群众“一事联办”体验感。(完成时间:2021年12月底前)
(四) 自主开发至少40项群众高频办理的“一事联办”事项。
1.试点运行。各县市区对照《宜昌市2021年“一事联办”事项清单》(附件2),在市级牵头部门指导下,结合实际全面梳理试点主题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办理方式、所需材料等要素,形成联办主题一次性告知单。设立“一事联办”窗口,不断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推进联办主题线下落地实施。(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2.全市推广。各县市区就线下运行顺畅的试点联办主题形成《“一事联办”运行规范》,报市级主管部门统筹定标(完成时间:2021年8月底前)。各市级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一事联办”定标会进行审议,确定“一事联办”事项全市通用标准规范,在全市复制推广。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针对线下运行顺畅的联办主题,组织技术力量开发系统,协调在省政务服务网“一事联办”、特色栏目、移动端等渠道开通上线。(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3.全省推行。各市级牵头部门根据各县市区联办主题线上线下运行情况,梳理形成《“一事联办”标准规范(草案)》,报请省牵头部门定标推广。(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五)积极创建“一事联办”先行区。
各地各部门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先进做法,探索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创建“一事联办”先行区,将更多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多环节的事项纳入“一事联办”,最大限度的“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跑动”,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形成“一事联办”服务在全省乃至全国的改革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确保“一事联办”工作落实落地。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县(市区)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地“一事联办”工作,确定联办事项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中心“一事联办”窗口设置,提供相关技术支撑,协调解决各部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梳理、优化“一事联办”事项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拟定本地“一事联办”标准,跟踪、完善联办事项线下线上运行情况。配合部门全力配合做好部门事项梳理、流程优化等“一事联办”相关工作等。各地各部门于每月22日前将推进“一事联办”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人:卢爱华,联系电话:17771290027,邮箱:307864435@qq.com)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流程的解读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对“一事联办”业务的认知度和办理水平。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一事联办”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办落实。将“一事联办”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督查和“一网通办”工作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取得实效。
附件:1.宜昌市巩固提升“一事联办”事项清单
2.宜昌市2021年“一事联办”事项清单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宜昌市巩固提升“一事联办”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办理新购商品房不动产证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税务局、宜昌公积金中心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2 | 开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民办) | 市教育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3 | 新生儿落户 | 市公安局 |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4 | 我要开劳务派遣公司 | 市人社局 |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5 | 我要办一级以下医疗机构(诊所除外) | 市卫健委 | 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6 | 我要开物流公司(货运)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7 | 我要开药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城管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8 | 我要开网吧 | 市文旅局 | 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9 | 我要开饭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附件2
宜昌市2021年“一事联办”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试点县市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新能源汽车牌照申领 | 市公安局 |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2 | 申领失业保险金 | 市人社局 | 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3 | 树木修剪、移植 | 市住建局 | 市文旅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4 | 申请公租房 | 市住建局 | 市民政局、市税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5 | 居民身故一件事 | 市民政局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6 | 开养老院 | 市民政局 | 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7 | 开超市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城管委、市烟草专卖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8 | 开家政公司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9 | 医疗费用报销 | 市医保局 | 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12月 | |
10 | 企业缴纳税费 | 市税务局 | 市财政局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 2021年6月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试点县市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11 | 我要办退休 | 市人社局 | 宜都市 |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宜昌公积金中心等 | 2021年6月 |
12 | 扶残助残 | 市残联 | 宜都市 | 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等 | 2021年6月 |
13 | 我要开小餐馆(500平方米以下) | 市市场监管局 | 宜都市 | 市城管委、市税务局等 | 2021年6月 |
14 | 我要开美容美体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枝江市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15 | 我要开果蔬超市 | 市市场监管局 | 枝江市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16 | 我要开养生馆 | 市市场监管局 | 枝江市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17 | 我要开早餐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当阳市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18 | 我要开汽车修理厂/汽配 | 市交通运输局 | 当阳市 |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等 | 2021年6月 |
19 | 我要开烟酒行 | 市市场监管局 | 当阳市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20 | 我要开农资经营店 | 市农业农村局 | 远安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21 | 农民建房 | 远安县 | / | 2021年6月 | |
22 | 我要开卤味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远安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23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发放 | 市民政局 | 兴山县 | / | 2021年6月 |
序号 | 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试点县市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24 | 我要办理失业 | 市人社局 | 兴山县 | / | 2021年6月 |
25 | 我要开面馆 | 市市场监管局 | 兴山县 | 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26 | 我要开火锅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秭归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27 | 我要开婴幼儿用品 | 市市场监管局 | 秭归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28 | 我要办理就业登记 | 市人社局 | 秭归县 | 宜昌公积金中心等 | 2021年6月 |
29 | 我要从事兽药专卖 | 市农业农村局 | 长阳自治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30 | 我要开农资经营店 | 市农业农村局 | 长阳自治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31 | 我要开鞋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长阳自治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32 | 我要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 市市场监管局 | 五峰自治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33 | 我要开茶叶零售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五峰自治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34 | 我要经营危险化学品 | 市应急管理局 | 五峰自治县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35 | 我要开农家乐 | 市市场监管局 | 夷陵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序号 | 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试点县市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36 | 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 | 市人社局 | 夷陵区 | 市医保局等 | 2021年6月 |
37 | 退休人员身故一件事 | 市人社局 | 夷陵区 | 市医保局等 | 2021年6月 |
38 | 我要开服装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西陵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39 | 我要开美甲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西陵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40 | 我要开书店 | 市委宣传部 | 西陵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41 | 残疾人开店 | 市残联 | 伍家岗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42 | 我要成立社会组织 | 市民政局 | 伍家岗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 2021年6月 |
43 | 退役军人返乡安置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伍家岗区 | 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 | 2021年6月 |
44 | 我要办植物检疫证 | 市林业和园林局 | 点军区 | / | 2021年6月 |
45 | 我要开蛋糕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点军区 | 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46 | 我要开便利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点军区 | 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47 | 我要开文具店 | 市市场监管局 | 猇亭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序号 | 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试点县市区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限 |
48 | 我要开快递网点 | 市市场监管局 | 猇亭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49 | 我要开幼儿园 | 市教育局 | 猇亭区 | 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 2021年6月 |
50 | 我要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 市人社局 | 宜昌高新区 | 市财政局等 | 2021年6月 |
51 | 我要开办装修公司 | 市市场监管局 | 宜昌高新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52 | 我要开旅行社 | 市文旅局 | 宜昌高新区 |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等 | 2021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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