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退出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1-06-22 加入收藏
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6-22 11:19来源:宜昌市科学技术局
责任编辑: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襄阳、宜昌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北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速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引导全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创新型发展的道路,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附件一)并于2009年启动了首批150家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2011年,科技厅计划启动全省第二批创新型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5亿元之间的内资或内资控股的中小企业;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包括专利授权证书、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技术标准、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新药证书等);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0%以上;

4.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3%;

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

6.企业家有创新愿望和动力,企业建有创新平台,管理水平较高,诚信好。

 二、遴选程序

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襄阳、宜昌高新区管委会推荐试点企业。

2.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根据企业所属技术领域分别受理并审核各地推荐的试点企业,提出试点企业建议名单。

3.经专家评审后,研究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三、推荐材料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襄阳、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内创新型试点企业的推荐工作;将《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附件二)一式8份、《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三)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省科技厅。

四、受理日期

上述推荐材料按企业所属技术领域分别报高新处、农村处、社发处。受理截止日期为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地址

 高新处:向玫 027―87135815 xiangm@hbstd.gov.cn

农村处:朱勇进 027-87135809 zhuyj@hbstd.gov.cn

社发处:金剑 027-87135787  jinj@hbstd.gov.cn 

附件:1.湖北省创新型企业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湖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书
           3.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