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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图纸优化服务招标公告
栏目:远安县-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图纸优化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图纸优化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2-028

  2、立项批复:远发改审批[2020]539号

  3、项目名称: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设计图纸优化服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预算:本项目采取费率报价方式,优化服务费用按照不超过最终优化金额的15%计取。采购人聘请中介服务机构对设计单位图纸进行算量并组价,由优化单位对设计单位图纸进行优化并对优化后的图纸进行算量并组价,两次计算取费一致,最终优化金额即为两次组价结果的差额。(高于采购预算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新建居民住宅小区1个,项目用地面积约3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住宅户数400余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7栋高层住宅,配置1栋6层及部分1层商业用房,配套建设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力等配套服务设施。本次主要针对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提供全专业设计优化、精细化审图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图纸优化服务以及对优化后的图纸进行算量组价工作。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6.5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现场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3、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招标文件。若不能到现场报名,请在2022年2月9日17:30前按上述要求将纸质版资料邮寄至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同时将上述资料电子版及邮寄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bjg3813726@163.com,发送至邮箱后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评标时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远安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领取回执单(三者缺一不可)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由评标小组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振兴路60号

  联系电话:17386510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阳

  电 话:0717-3813726

  2021年1月28日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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