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的通知
栏目: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31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打造专业监管队伍,提升基金监管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组建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有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打造专业监管队伍,提升基金监管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组建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建立涵盖“政策法规、医学药学、医药管理、行业监督、基金财务、信息技术”等人员组成的市级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专家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作用,促进基金监管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全面提升全市基金监管工作质效。

  二、入库范围

  (一)医疗保障部门。全市各级医保行政部门负责政策法规、基金监管、待遇保障、医药服务、医药价格等工作的分管领导或具体负责人;各级经办机构负责基金核查、基金财务、审核支付、医保信息等工作的分管领导或具体负责人。

  (二)行业主管部门。卫健部门负责医政、纠风、卫生监督等工作的分管领导或具体负责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销售、药品质量、价格行为、不正当竞争等工作的分管领导或具体负责人;公安、司法、发改等部门负责行刑衔接、诉讼复议、信用评价等工作的分管领导或具体负责人。

  (三)定点医疗机构。城区三级、县市区二级医疗机构临床医学、临床护理、药品耗材、检验影像、物价收费、医保管理等岗位专家。

  (四)其他综合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商业保险公司等具备社会保险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

  三、入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道德,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热爱和关心医疗保障事业;

  (二)熟悉医疗保障相关政策,有医疗保险、会计审计、医疗医药、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三)专业领域优秀骨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有监管实践经验;

  (四)临床医学、临床护理、药品耗材、检验影像专家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其他专家应具备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选拔程序

  各地各单位按照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入库范围、入库条件和名额分配等要素提名推荐,市医疗保障局审查公示后确定并聘用。医保基金监管专家聘用任期为三年,实行动态增减。

  五、主要职责

  医保基金监管专家主要为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基金监管专项检查,参与涉嫌欺诈骗保案件的审理,参与课题调研、建议报送、总结交流,参与医保政策法规的制定、咨询和宣传,监督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医保部门落实政策待遇情况等。

  六、工作制度

  (一)政策培训。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对聘请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政策业务培训。

  (二)调查研究。在市医疗保障局统筹安排下征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执行、基金监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参与医疗保障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或起草。

  (三)学习交流。通过会议、培训、交叉检查等形式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专家之间的学习交流,借鉴外地经验做法,提高社会监督质量。

  (四)检查抽查。参与打击欺诈骗保检查抽查工作。

  (五)专题会审。市医疗保障局针对复杂监管案例,组织相关专家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六)年度总结。每年年底召开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工作会议,听取年度基金监管工作报告,评议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运行质效。

  七、退库情形

  (一)有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情形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受刑事处罚的;

  (四)在担任专家库成员期间,调离本市的;

  (五)本人自愿申请退出的;

  (六)其它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本工作的。

  八、其他要求

  (一)考核管理。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在参与抽查检查、案件审理过程中应服从工作安排,遵守保密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市医疗保障局加强专家库日常管理和统筹使用,聘期内未履行专家职责或其他原因不宜担任的,及时解聘。聘任到期后,在本人自愿、条件符合的情形下,可予以续聘,到期未续聘者自然解聘。

  (二)经费保障。培训、会议等活动经费纳入当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参与监管工作的劳务费用按照党政机关评审费相关规定予以发放。

  (三)综合服务。市医疗保障局法规和基金监管科负责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管理工作,全市各级医保部门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医保专家在基金监管工作中的专业支持作用,促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专业、公平公正、富有实效。

  附件:宜昌市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名单(聘期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宜昌市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名单

  (聘期2021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王晓琴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金 伟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吴 辉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郑世华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胡 军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寿康全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王 皓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芦 伟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石 波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张光环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彭 艳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李乾元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龚江云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

  袁红梅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杨 简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李俊明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梁 杰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汤 华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陈爱华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付淑芳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覃兆军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刘晓轶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赵卫民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张红胜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魏清明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陈晓娟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徐 瑾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李 敏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王 默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李晓兰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谢 虎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杜军华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黄 卫 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

  龚 晋 三峡大学附属仁和医院

  张 微 宜昌市中医医院

  李厚东 宜昌市中医医院

  敖 华 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

  孙 劲 葛洲坝集团中心医院

  周 园 宜昌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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