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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多举措保障冬防期大气空气质量
栏目: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1-04 加入收藏
为积极应对秋冬季污染天气,贯彻落实10月22日何开文厅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大气联防联控措施,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开展移动源管控,严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机械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减少移动源超标排放污染。11月初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许勇带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万细华、副支队长熊剑亲赴现场,多次在夜间及重点路段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等部门开展超载超排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排执法行动,共路检路查45台,尾气超标2台,带泥上路3台,下达车辆排放超标整改告知书2份,交警现场对每台尾气超标车辆均处200元罚单,车辆纳入闭环管理;对1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排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加强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检测运输车辆尾气时严格按照柴油车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执法分工明确。公安部门负责车辆拦截,维持现场秩序,并负责对超标车辆现场依法开具罚单;环保部门负责下达尾气超标整改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交通部门现场引导超标车辆前往维修厂进行维修;城管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车辆进行现场查处;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了对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帮扶指导。现场指导帮扶车主提升认识,执法人员为车主负责人宣讲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同时督促车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尾气达标排放。下一步,鄂州市将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排整改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和立案查处,同时完善车检机构长效监管机制,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   供稿: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范志刚审核: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汤潇责编:信息中心 谭淑敏

为积极应对秋冬季污染天气,贯彻落实1022日何开文厅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大气联防联控措施,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开展移动源管控,严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机械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减少移动源超标排放污染。

11月初鄂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许勇带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万细华、副支队长熊剑亲赴现场,多次在夜间及重点路段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等部门开展超载超排重型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排执法行动,共路检路查45台,尾气超标2台,带泥上路3台,下达车辆排放超标整改告知书2份,交警现场对每台尾气超标车辆均处200元罚单,车辆纳入闭环管理;对1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排行为进行了依法处理。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加强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为重点的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检测运输车辆尾气时严格按照柴油车污染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测,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执法分工明确公安部门负责车辆拦截,维持现场秩序,并负责对超标车辆现场依法开具罚单;环保部门负责下达尾气超标整改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交通部门现场引导超标车辆前往维修厂进行维修;城管部门负责对超限、超载、未密闭运输等违法车辆进行现场查处;多部门联合执法实现了对超标车辆的闭环管理。三是加强帮扶指导现场指导帮扶车主提升认识,执法人员为车主负责人宣讲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同时督促车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下一步,鄂州市将持续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工作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排整改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和立案查处,同时完善车检机构长效监管机制,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打好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

供稿:鄂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范志刚

审核:鄂州市生态环境局 汤潇

责编:信息中心 谭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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