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栏目:宜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5-13
按照《宜昌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我市将大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2022年年底前,市、县(市、区)级党政机关75%以上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2025年底前,100%建成节约型机关或节能、节水示范单位。“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快新能源汽车

  按照《宜昌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我市将大力实施绿色低碳转型行动,2022年年底前,市、县(市、区)级党政机关75%以上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2025年底前,100%建成节约型机关或节能、节水示范单位。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推进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桩建设,鼓励公共机构与社会共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

  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有序开展老旧管网、中央空调冷却塔、食堂用水设施等节水技术改造,新建建筑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 100%。市直机关和县市区党政机关100%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60%以上的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规范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促进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办公用品、家具等废旧物品循环再利用。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用品。

  探索建立电器电子产品、家具、车辆等资产共享机制,推广公物仓经验,鼓励建立资产调剂平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推行纸张双面打印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资料印发数量。停止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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