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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医疗救助待遇有哪些?
栏目: 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7 加入收藏
近日,不少群众咨询“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是多少”等问题,市医保中心特温馨告知:2022年1月1日起,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可享受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待遇。医疗救助报

  近日,不少群众咨询“哪些人可以享受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是多少”等问题,市医保中心特温馨告知:

  2022年1月1日起,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可享受医疗救助和倾斜救助待遇。

  医疗救助报销比例根据特殊人员身份类型各有不同。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医疗救助。特困人员、孤儿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100%;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不设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5%;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医疗救助起付线为18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为65%,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为70%。医疗救助年度支付限额为8万元。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后,医药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且在省域内规范转诊的,再次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起付线为5000元。特困人员、孤儿的支付比例为100%,低保对象的支付比例为90%,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支付比例为70%。倾斜救助年度支付限额为5万元。

  对于稳定脱贫人口等重点人群因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救助,经乡村振兴、民政部门认定后,对身份认定前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照认定人员类别对应的医疗救助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后予以救助,依申请救助与医疗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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