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都市文化和体育争光奖励办法》的 政策解读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26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年月日,我市印发了《宜都市文化体育争光奖励办法》(都政办发号)。近年来,上级及周边环境情况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办法》部分奖励标准与上级要求不匹配,存在不合理情况,需要修改。年月日,《宜昌市体育争光奖励办法》(宜府办发号)修订后印发。结合上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文化、体育事业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2017年4月25日,我市印发了《宜都市文化体育争光奖励办法》(都政办发〔2017〕27号)。近年来,上级及周边环境情况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原《办法》部分奖励标准与上级要求不匹配,存在不合理情况,需要修改。2020年12月23日,《宜昌市体育争光奖励办法》(宜府办发〔2020〕65号)修订后印发。结合上级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增强群众专业文化和竞技体育整体实力,修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奖励范围和对象。共六个大类的获奖情况可以得到奖励,其中文化、体育各三大类;二是明确奖励标准。根据获奖情况制定不同奖励标准,其中,文化类最高奖励40万元,体育类最高奖励50万元;三是加强经费保障。根据每年获奖赛事情况,所需奖励资金分别由市文旅局、市文联、市残联据实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奖励资金专款专用。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办法坚持以符合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发展为原则,充分结合我市实际,与宜昌市及周边县市区现行奖励政策保持大体一致。新修订后的《办法》将更有效激励全市上下在国际国内文化体育赛场上取得优异成绩,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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