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英才”计划若干措施》
栏目:伍家岗区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4-2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延伸放大宜昌“1+4”人才政策,更大力度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来伍家岗区就业创业,持续精准培育人才,充分激发人才活力,积蓄创新发展动力,特制定“伍家英才”计划若干措施,为全区打造“宜昌现代都市中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延伸放大宜昌“1+4”人才政策,更大力度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来伍家岗区就业创业,持续精准培育人才,充分激发人才活力,积蓄创新发展动力,特制定“伍家英才”计划若干措施,为全区打造“宜昌现代都市中心、魅力主城”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一、大力招引产业领军人才

  加大产业领军人才招引力度,对新招引A—C类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纳入市级产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一事一议”配套给予最高1000万元综合资助(含市级综合资助),并在享受市级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安家补贴。符合招商引资扶持的,按照《伍家岗区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办法》予以支持。

  二、着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引进对象为用人单位急需,且市场紧缺、公开招聘难度大的对口专业人才。每年第四季度,由各主管部门申报,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年底发布第二年度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1.对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主要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引进。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及岗位人才紧缺性,统筹拿出全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重点保障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用编需求。对新引进的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免费入住区人才公寓,并在市级人才政策基础上,对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连续发放3年。

  2.对辖区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中,全日制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与我区企业签订2年以上就业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在享受市级政策基础上,分别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连续发放3年。

  三、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1.对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首次在辖区就业、与辖区“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用工合同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的就业补贴。

  2.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在我区成功创业,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本办法颁发之日起办理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创业补贴(已享受其他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其中,带动3人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其中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评比认定的,或年度授权发明专利累计达3项的),提供最高不超过2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和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享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的不得重复享受)。

  3.充分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辖区企业每年新引进大学生等各类人才(毕业五年内首次在辖区就业,与辖区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用工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企业发放用工补贴。

  四、引进培育产业技能人才

  1.聚焦都市工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引进、培育一批产业技能人才。对首次在辖区就业、与辖区“四上”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用工合同的、经审核认定的区级产业技能人才(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职业资格认定),每月按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与市级发放的其他类别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2.加大与市内职业、技工院校合作力度,在市内职业、技工院校设立人才引育服务站,鼓励辖区企业与市内职业、技工院校合作,采用校企“订单班”“定向班”“委培班”等方式,培训培养产业技能人才。对于当年内市内职业、技工院校新培养出的技能人才在宜首次就业,且与我区企业签订合同2年以上、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每就业1人奖励院校1000元。

  五、大力推动创新平台建设

  1.对新落户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在我区新成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设立单位一次性5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各级别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新认定的各级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照《伍家岗区优强企业奖励暂行办法》予以支持。

  2.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和省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按照《伍家岗区优强企业奖励暂行办法》予以支持。对在我区企事业单位、科研平台工作的专家学者,新获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获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新入选省部级以上相应层次人才计划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获评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新引进全职在我区平台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在兑现上级人才津贴的基础上,A类、B类人才每人每年发放科研津贴5万元,C类人才3万元、D类人才1万元,连续发放3年。

  六、加大柔性引才力度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主要采取技术或项目合作、聘请顾问、兼职等方式进行,柔性引进人才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3个月。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按引进企业支付的年薪酬总额(工资所得)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奖励。

  七、大力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宜昌城区没有住房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安排人才公寓,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新引进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在城区没有住房的,经本人申请,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安排人才公寓,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房源不足时,3年内按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含市级补贴)。

  八、加大人才评选奖励力度

  大力评选奖励优秀人才,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建立一支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1.每三年分别评选10名伍家名匠、伍家工匠、技能大师、创业明星,给予个人5万元、3万元、5000元、3000元奖励。

  2.每三年分别评选10名最具影响力、最受欢迎的首店(首发)经济、视频直播、美食美容、演艺娱乐、创意设计、非遗传承、文旅康养、运动健身等领域经营管理人才或优秀代表,每个给予5000元奖励。

  3.五年内建设50个区级名师工作室(含共青团和少先队名师工作室)、10个区级名医工作室、10个区级名家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奖励5万元,其中3万元用以奖励个人。按专任教师15%的比例评选一批区级骨干教师。获得省、市、区级名师和骨干教师的,按照《伍家岗区名师政府津贴奖励暂行办法》发放津贴。

  4.每三年评选一批区管优秀专家,享受5000元每人每年的区优秀专家津贴(已享受上一层次津贴的不重复享受),每年安排一次体检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5.设立“伍家英才奖”,作为我区人才最高荣誉奖。每5年评选10名区内做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每名奖金30万元。该奖项为终身荣誉奖,不重复奖励。

  九、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新招引E类以上人才或其他相当人才的子女在我区学校就读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按规定安排入学。为E类及以上人才配备家庭医生,在区属医院安排专人对接,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服务。设立人才保健基金,为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每年免费体检。高层次人才、区管优秀人才享受一年1次休假疗养。对D类及以上人才或其他在我区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一事一议”解决其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问题。

  十、提高人才政治待遇

  建立区级领导联系人才制度,各类人才中的优秀人才推荐进入各级“两代表一委员”,加大高技能人才中的党员培养力度。区委、区政府开展的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必须邀请各类人才参加,出台的重要意见必须征求各类人才意见。畅通人才参政议政渠道,注重收集各类人才对伍家岗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等问题形成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等,择优直接送区委、区政府领导参阅。

  本措施与我区现行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于“伍家英才”计划未覆盖的各类情形,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给予相应政策。对于违反社会道德、职业操守,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行政刑事处罚,或者政策享受期间终止在伍家岗区工作的,应当取消其享受“伍家英才”计划若干措施的资格。

  本措施中所涉及的A—F类人才严格按照《宜昌市人才分类服务保障暂行办法》进行认定。

  本措施由区委办公室商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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