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丨宜昌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促进消费政策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08
7月5日上午,宜昌市促进消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现场介绍《宜昌市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和《宜昌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人覃扬波宜昌市商务局局长周华荣宜昌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苗新华宜昌市财政局二

  7月5日上午,宜昌市促进消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三峡日报社10楼宜昌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现场介绍《宜昌市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和《宜昌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覃扬波 宜昌市商务局局长

  周华荣 宜昌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苗新华 宜昌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彭承勇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 忱 宜昌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周玉 宜昌市经信局党组成员

  ●主持人

  杜玉婷 宜昌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和对外宣传科科长

  宜昌市商务局局长覃扬波对《宜昌市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促进消费若干措施》)和《宜昌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主要包括支持传统消费、大宗消费、新兴消费、服务消费、绿色消费、住宿消费等8项措施。

  一是支持传统消费。面向全市范围适时投放惠民消费券,今年将投放四轮消费券,总金额超过1亿元。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纳入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的县(市、区)、经省级认定并验收合格的综合型或特色型示范步行街和“湖北老字号”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

  二是支持大宗消费。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从今年6月起至12月底,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二手车交易减税降费。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推进新能源车消费。积极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落实城市运营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推进家电消费。支持市内重点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下乡”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发放惠民补贴。

  三是支持新兴消费。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宜昌市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和非独立法人性质各类品牌首店,分别予以奖励。对总部在宜商贸企业,在省外和省内市外以分公司形式开设门店,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第三方平台组织开展网红市场主体、网红产品和网红人物等系列评选活动。

  四是支持服务消费。支持宜昌家庭服务业协会开展诚信平台改造升级和家政服务员居家上门服务证全覆盖。支持餐饮行业开展培训、学习考察、技能竞赛、企业参展、钻级认定等工作。对参加市外展会(博览会)推广宜昌特色菜品的企业给予奖补。对获得湖北省楚菜大师工作室、中国烹饪大师等荣誉称号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支持宜昌市申报“中国肥鱼(鮰鱼)之乡”。

  五是支持绿色消费。对经商务部认定的绿色商场和获得国家级绿色饭店(餐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是支持住宿消费。对限上住宿业企业人脸识别设备接入费用进行补贴。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住宿业企业线上平台渠道费用(OTA)。引导劳务派遣公司与住宿业企业有效对接,解决企业短期人力不足的困难。通过市级应急周转资金,为限上住宿企业在银行贷款转贷提供服务,降低企业贷款还旧借新周转成本。鼓励各地建立酒店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市场主体良性竞争。

   除以上六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外,《促进消费若干措施》还从强化服务保障、压实主体责任等两个方面,对各责任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确保文件内容落实、市民享受红利不打折扣。

   政策执行时间及标准 《促进消费若干措施》自今年7月1日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措施中明确执行期限的,按照规定时间执行。对中央、省有新政策要求的,遵从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市级现有同类政策的,按照“标准从高、期限从长、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引进培育电商平台、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做优做强电商园区、推动直播电商创新发展、促进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加强电商人才培养等7项措施。

  一是招引电商平台,拓宽消费渠道。对宜昌特色地方馆及产业带专区,年线上销售农特产品达到2000万元以上,入驻本地企业(品牌)达到10家以上的运营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培育电商企业,提升消费增量。对认定的电商零售“头部企业”“瞪羚企业”“种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批(保留)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数字商务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是做强电商园区,搭建消费载体。对获批(保留)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导电商企业聚集发展。

  四是培育直播电商,创新消费场景。对知名直播电商企业区域总部入驻宜昌或设立市级以上区域运营中心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主流电商平台授牌的直播基地,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园区主办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等。

  五是促进快递协同,提升消费体验。对物流快递企业在宜昌市设立的自动化分拣分拨中心,仓储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物流快递企业在宜昌市设立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点、智能快件(信包)箱等智慧物流设施,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是加强电商人才培养,提升消费活力。每年安排电商人才培养(训)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引进电商高端人才,开展电商人才培训,组织电商人才评选及考察交流活动。

  除以上六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外,《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还从强化组织保障方面,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制度等。

  下一步,为加快以上相关政策落实,更好发挥政策协同效应,宜昌将利用多形式开展宣传培训和政策解读,结合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全力做好保供应、惠民生、促消费、谋发展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

   政策咨询电话: 0717-6441870 (宜昌市商务局综合科)

  宜昌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苗新华介绍,提振消费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宜昌市政府于2021年9月出台《关于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今年2月,市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今年3月,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出台了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宜昌市服务业奖励补贴办法》。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宜昌市企业纾困发展和消费增长。为落实省市新出台政策要求,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完善和出台新措施,通过政策叠加,将更有利于促进企业纾困发展和消费增长。

  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按《宜昌市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职责分工要求,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统筹各级财政资金,通过加大力度向上争取,落实分级负担原则,压实各级财政部门主体责任,确保发挥资金联动作用; 二是要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充分发挥新政策的增量带动作用; 三是通过落实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

   四是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全面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现场答记者问

  宜昌提出要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针对这一方面工作,本次出台政策有何具体举措?

  答: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工作。青年人群是城市消费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消费也是青年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在本次促进消费恢复提振政策制定中充分考虑了青年人群需求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充分适应青年人群消费习惯

  《若干措施》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适时投放惠民消费券,消费券主要通过电子券形式进行发放,这一发放形式能够充分适应青年人群利用线上支付手段的支付习惯。

  二、充分考虑青年人群消费特点

  针对青年人群对“网红消费”“潮玩消费”的偏好,一方面,宜昌出台措施支持第三方平台组织开展网红市场主体、网红产品和网红人物等系列评选活动,充分发掘本地网红要素;另一方面,出台奖励措施鼓励国际和国内知名品牌在宜开设首店,满足青年人群“求新”的消费特点。

  三、充分提升青年人群消费品质

  针对青年人群对消费品质的苛刻要求,宜昌出台政策引导相关企业提升产品及服务品质。具体包括:针对青年人群婚育后普遍存在的家政服务需求,制定政策进一步完善家庭服务业诚信平台,制定和发放家政服务员居家上门服务证,解决青年人群在家政服务消费中存在的道德风险和服务品质的痛点,促进服务消费品质升级;此外,支持住宿业企业与先进地区、先进企业做法接轨,安装并运用人脸识别设备,提升住宿企业入住体验。

  四、充分引导青年人群消费偏好

  高度重视引导青年人群形成正确消费观念,在青年人群中充分宣扬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例如,在汽车消费方面,本次政策制定明确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包括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出台更优惠的补贴措施等;在绿色消费方面,通过鼓励相关商贸企业创建绿色商场和绿色饭店,引导青年人群关注绿色消费,践行绿色消费理念。

  五、充分支持青年发展电子商务

  考虑到电子商务领域青年就业较为集中,每年安排电商人才培养(训)专项资金50万元,支持青年人组织或参加电商人才培训,组织青年电商人才评选及考察交流活动。对电商企业或MCN机构年直播带货宜昌产品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以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在促进消费方面,宜昌市有什么具体政策?宜昌市“湖北消费券”投放有多大规模?财政资金能保障到位吗?

  答:“湖北消费券”目前投放三种,分别是“惠购湖北”“惠游湖北”“惠动湖北”,在宜昌市投放总额1.1亿元,其中:已投放的“惠购湖北”7528万元,将投放的“惠游湖北”2600万元、“惠动湖北”852万元。

  在财政资金紧张的形势下,市财政局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目前消费券各级资金已经到位,其中“惠购湖北”消费券资金已经拨付六大平台,各平台按计划投放。

  宜昌市将如何发挥金融力量促进消费恢复提振?

  答:在面对当前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下,宜昌市金融局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通过开展“解难题、稳增长、促发展”融资对接、延期还本付息、金融政策工具对接落实、减费让利降成本、文化旅游行业纾困、交通物流行业纾困专项行动、纾解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8大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发挥金融力量刺激消费的作用,促进消费恢复提振。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个人消费贷款利率,降低大宗商品分期付款首付比例,以提高居民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同时,为确保消费主体真正受益,宜昌市拟对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新闻出版、旅游、零售等行业在本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给予180个基点(BP)的贷款贴息,贴息期限最长6个月。

  市民朋友购买哪些乘用车可以享受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

  答:乘用车车购税优惠政策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新能源车,直至2022年年底车购税全免,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大概率会延期。另一类是燃油车,元月至五月,全国乘用车零售数量同比下降19%,为了拉动消费、实现经济平稳增长,国务院出台了乘用车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享受部分乘用车减半优惠政策:

  (一)适用范围:即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这句话包括三要素:价格、排量和车型。其中,价格就是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这里的30万元是指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对应的含增值税价格为不超过33.9万元,排量2.0升及以下。车型仅为乘用车,不包括货车、房车、超9座的客车等。

  (二)购买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2023年元旦前开具发票、元旦后申报车购税的,仍可以享受优惠。

  本次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

  答: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活力,促进汽车消费持续恢复,我省开展2022年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按照省、市专项行动通知,从2022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申请补贴。

  补贴标准为: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每辆补贴8000元,购买燃油汽车的每辆补贴3000元;

  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每辆补贴5000元,购买燃油汽车的每辆补贴2000元(同时强调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关于补贴流程,大致分为两个环节:

  第一环节即对符合补贴条件且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按“三步”可获取补贴:

  第一步,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市内的厂家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

  第二步,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上牌后,及时到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

  第三步,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先行将补贴资金转账至购车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第二个环节,即按《通知》要求经销商每月5日前集中将收集整理资料报县市区经信部门,按责任分工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授权经销商。

  相关文件以及省经信厅授权经销商名单已在宜昌市经信局网站公开发布,消费者和相关单位可查阅。

  请问如何享受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无需额外提交申请资料,税收征管系统依据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电子信息自动进行减半征收。纳税人可以通过“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楚税通APP、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线上办理,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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