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多项措施促进消费 投放四轮消费券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栏目: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08
7月5日,记者从宜昌市促进消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通过支持传统消费、大宗消费、新兴消费、服务消费、绿色消费、住宿消费等8项措施,以及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活跃消费市场。支持传统消费。面向全市范围适时投放惠民消费券,今年将投放四轮消

  7月5日,记者从宜昌市促进消费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将通过支持传统消费、大宗消费、新兴消费、服务消费、绿色消费、住宿消费等8项措施,以及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若干措施,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活跃消费市场。

  支持传统消费。面向全市范围适时投放惠民消费券,今年将投放四轮消费券,总金额超过1亿元。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对纳入全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的县(市、区)、经省级认定并验收合格的综合型或特色型示范步行街和“湖北老字号”品牌企业给予支持和奖励。

  支持大宗消费。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从今年6月起至12月底,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二手车交易减税降费。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推进新能源车消费。积极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专场活动。对消费者(含经营性单位)购买新能源汽车,执行国家现有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落实城市运营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推进家电消费。支持市内重点家电销售企业开展“家电下乡”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发放惠民补贴。

  支持新兴消费。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我市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和非独立法人性质各类品牌首店,分别予以奖励。对总部在宜商贸企业,在省外和省内市外以分公司形式开设门店,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第三方平台组织开展网红市场主体、网红产品和网红人物等系列评选活动。

  支持服务消费。支持宜昌家庭服务业协会开展诚信平台改造升级和家政服务员居家上门服务证全覆盖。支持餐饮行业开展培训、学习考察、技能竞赛、企业参展、钻级认定等工作。对参加市外展会(博览会)推广宜昌特色菜品的企业给予奖补。对获得湖北省楚菜大师工作室、中国烹饪大师等荣誉称号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支持宜昌市申报“中国肥鱼(鮰鱼)之乡”。

  支持绿色消费。对经商务部认定的绿色商场和获得国家级绿色饭店(餐饮)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支持住宿消费。对限上住宿业企业人脸识别设备接入费用进行补贴。鼓励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住宿业企业线上平台渠道费用(OTA)。引导劳务派遣公司与住宿业企业有效对接,解决企业短期人力不足的困难。通过市级应急周转资金,为限上住宿企业在银行贷款转贷提供服务,降低企业贷款还旧借新周转成本。鼓励各地建立酒店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引导市场主体良性竞争。

  《宜昌市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自今年7月1日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记者王英、通讯员刘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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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乘用车可享受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

  乘用车车购税优惠政策大致分为两类。其中,一类是新能源车,直至2022年年底车购税全免。

  购买时间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可享受乘用车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购买时间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2023年元旦前开具发票、元旦后申报车购税的,仍可以享受优惠。

  享受车购税减半优惠政策需提交哪些资料?

  纳税人无需额外提交申请资料,税收征管系统依据车辆合格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电子信息自动进行减半征收。纳税人可以通过“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楚税通APP、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线上办理,也可以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和流程

  从2022年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湖北号牌旧车,同时在市内购买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申请补贴。补贴标准为:

  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每辆补贴8000元,购买燃油汽车的每辆补贴3000元;

  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每辆补贴5000元,购买燃油汽车的每辆补贴2000元。(同时强调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关于补贴流程:大致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即对符合补贴条件且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按“三步”可获取补贴。第一步,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旧车,到市内的厂家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新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汽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第二步,个人消费者在省内上牌后,及时到信息登记的经销商处,按规定提交申报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申请材料。第三步,经销商按规定完成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先行将补贴资金转账至购车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此后进入第二个环节,即按《通知》要求经销商每月5日前集中将收集整理资料报县市区经信部门,按责任分工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授权经销商。

  相关文件以及省经信厅授权经销商名单已在市经信局网站公开发布,消费者和相关单位可查阅。

  (三峡商报全媒记者王英、通讯员刘雅莉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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