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府办发〔202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化工产业项目入园指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化工产业项目入园指南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化工产业项目入园评审规则〉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33号)同时废止。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化工产业项目入园指引
根据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产业规划发展要求,为科学引导化工产业项目入园建设,加快推进化工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宜昌市域内现有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化工项目的入园管理。除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化工项目以外,其他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合格化工园区。
二、总体目标
坚持化工园区差异化发展,按照“循环化、绿色化、高端化、精细化”要求,突出产业上下游配套和集群化发展,引导技术水平先进、生产过程清洁低碳、市场竞争力强以及强化、延长、补齐产业链的化工项目进入园区,严格项目环保安全入园管控,推动化工产业链迈向中高端,向精细化工转型升级,向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等方向延伸拓展,建设世界一流的电子化学品基地、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基地,打造长江经济带化工绿色发展示范区。
三、入园要求
(一)项目类别。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拟入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入园;严格控制产能过剩、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生产工艺技术装备落后和清洁生产水平低的项目入园;全面禁止国家或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或落后产品的项目入园。
(二)集约用地。入园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均税收不低于40万元,亩均产值不低于500万元。实行“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制度,当期用地未达到约定条件,不予安排下期用地。
(三)工艺设备。入园项目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选用安全、高效、节能、低耗的先进设备,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设备。
(四)能耗能效。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耗强度控制要求。新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达到标杆水平。
(五)生态环保。入园项目必须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区域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环境风险可控。严格执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六)安全生产。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国家明确淘汰、禁止使用、危及安全的生产工艺或设备一律不予准入。
(七)项目评估。入园项目须经评估合格后方可入园。建立项目入园后评价机制,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后一年内,由园区组织开展项目入园绩效评价,对达不到入园评估要求的予以整改。
四、入园评估
对拟入园项目,由园区所在地政府或其授权职能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及产业、安全、环保、节能、科技、国土等主管部门,围绕产业定位、产品市场前景、工艺先进性、土地利用率、资源能源利用水平、环境影响、安全风险、投资者实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社会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也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项目评估合格(原则上不低于80分),符合入园条件的,方可入园落地建设。
(一)产业定位。根据国家、省、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方向,对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链关联度等进行评估。
(二)产品市场前景。对项目主要产品的市场和发展前景进行评估。
(三)技术水平。 对项目的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装备水平进行评估。
(四)土地利用。对项目用地规模、投资强度等进行评估。
(五)资源能源利用水平。对项目的水、电、煤、油、气等能源消耗进行核算,对单位产品能耗与行业导向性指标和所在地能源消费影响进行评估。
(六)生态环境影响。对项目可能带来的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七)安全风险。对项目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八)经济效益。对项目经济效益或单位土地产出率等进行评估。
(九)社会效益及风险。对项目建成后带动就业和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等进行评估;对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十)投资者实力。对投资者的财务状况、资质、信用、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产品品牌附加值等进行评估。
(十一)其他事项。
五、鼓励及禁止、限制入园项目
(一)鼓励入园项目。
主要包括:等量或减量置换半水——二水法30万吨/年以上湿法磷酸生产项目;氮肥企业节能减排或原料结构调整项目;10万吨/年及以上湿法磷酸净化及下游加工生产项目;黑磷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湿电子化学品、电子特种特气、导电聚合物、化学试剂等高端专用化学品项目;新型环保化学品项目;氢能及储运技术开发利用项目;尾矿、废渣、废酸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二)禁止、限制入园项目。
1.产业政策方面。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及国家或省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等所列禁止发展要求。上述目录或清单有更新的,从其最新规定。
2.长江大保护方面。严格落实《长江保护法》,禁止新建、扩建《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长江办〔2022〕7号)所列项目以及不符合《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修订版)》(发改产业〔2014〕2208号)等规划的项目。
3.生态环保方面。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城乡规划法》、《产品质量法》、《土地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
4.安全生产方面。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项目。各园区应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根据《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和《化工园区产业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六、特别说明
(一)上级有关要求与本指引不一致且相关规定严于本指引的,法律、法规或上级行政部门文件对相关生产工艺、装备、产品另有规定且相关规定严于本指引的,从其规定。
(二)市本级已出台文件相关要求与本指引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三)搬迁入园项目在满足行业规范发展、环保、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入园评估视同鼓励类项目执行。
(四)本指引由市发改委负责解释,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适时修订。
附件:1.宜昌市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表
2.宜昌市化工园区产业发展定位
附件1
宜昌市化工园区入园项目评估表
项目名称:
评价要素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标准分值 |
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性(20分) | 1 | 项目类型 | 国家或省明确鼓励类项目且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 15~20 |
国家允许类项目且符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 10~15 | |||
国家或省限制类项目,园区产业链中间产品 | 5~10 | |||
国家或省限制类项目,非园区产业链产品 | 0~5 | |||
国家或省禁止类项目、淘汰类生产工艺或产品 | 0 | |||
投入产出(15分) | 2 | 亩均投资强度 | 不低于30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高 | 3~5 |
不低于30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较高 | 2~3 | |||
不低于30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一般 | 0~1 | |||
3 | 亩均税收 | 不低于4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高 | 3~5 | |
不低于4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较高 | 1~3 | |||
不低于4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一般 | 0~1 | |||
4 | 亩均产值 | 不低于50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高 | 3~5 | |
不低于50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较高 | 1~3 | |||
不低于500万元/亩,实现可能性一般 | 0~1 | |||
工艺技术(15分) | 5 | 技术路线先进性 | 技术路线体现先进性特点,技术水平超出或达到国际专业或工业水平 | 3~5 |
技术路线体现先进性特点,技术水平超出或达到国内专业或工业水平 | 1~3 | |||
技术路线未能体现先进性特点,技术水平没有达到目前专业或工业水平 | 0~1 | |||
6 | 工艺技术适用性 | 采用的设备、工艺、技术知识产权清晰,有自主知识产权 | 3~5 | |
采用的设备、工艺、技术知识产权基本清晰,引进技术 | 1~3 | |||
采用的设备、工艺、技术知识产权较模糊,消化吸引技术 | 0~1 | |||
7 | 技术基础及条件 | 在该领域有前期研究积累,技术基础较好,研发投入高,技术条件保障充分 | 3~5 | |
有一定研究积累,技术基础一般,研发投入一般,技术条件基本有保障 | 1~3 | |||
前期研究积累较少,技术基础较差,研发投入较少,技术条件保障一般 | 0~1 | |||
建设方案(10分) | 8 | 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工程和设备方案合理性 | 合理可行 | 3~5 |
基本合理可行 | 1~3 | |||
调整后合理可行 | 0~1 | |||
9 | 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合理性 | 合理 | 3~5 | |
基本合理 | 1~3 | |||
存在问题 | 0 | |||
资源能源利用(5分) | 10 | 综合能耗及高耗能行业能效 | 行业综合能耗标准先进值以上(含),或高耗能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含) | 3 |
行业综合能耗标准准入值或基准值以上(含)、先进值以下 | 1 | |||
11 | 节能措施合理可行性 | 合理 | 2 | |
基本合理 | 1 | |||
存在问题 | 0 | |||
环保生态(10分) | 12 | 工艺和产品绿色性 | 未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 4 |
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 | 0 | |||
13 | 环保措施合理可行性 | 合理 | 2 | |
基本合理 | 1 | |||
存在问题 | 0 | |||
14 | 废渣合理处置水平 | 达到标杆水平或世界领先水平 | 2~4 | |
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 1~2 | |||
达到基准水平或平均水平 | 0~1 | |||
安全风险(10分) | 15 | 是否两重点一重大项目 | 未列入“两重点一重大”项目 | 5 |
列入“两重点一重大”项目 | 0 | |||
16 | 安全措施合理性 | 合理 | 3~5 | |
基本合理 | 1~3 | |||
存在问题 | 0~1 | |||
业主实力(15分) | 17 | 资金筹措 | 资金筹措能力1分,筹措方案合理性1分,资金来源合理性1分 | 1~3 |
18 | 业主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是否合理水平 | 0~3 | |
19 | 业主实力 | 世界500强企业得3分,中国百强、上市公司、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 0~3 | |
20 | 企业研发创新能力 | 近3年获国家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同等奖励;项目、产品或关键技术符合最新公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规定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最高不超过3分 | 0~3 | |
21 | 产品品牌 | 业主拥有国家级品牌或商标得3分, 省级品牌或商标得1分,最高不超过3分 | 0~3 |
附件2
序号 | 园区名称 | 园区定位和主导产业 | 重点产品链或产业集群 | ||||
1 | 湖北宜都化工园 | 全国一流生态化工产业园,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新能源、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集群。 | 培育磷酸梯级利用产品链,发展氟硅系新材料、无机化工新材料、高端化学品和化工医药等产业集群,突破性适度发展高端煤化工产业集群。 | ||||
2 | 宜昌姚家港化工园 | 全国一流煤磷锂材四化融合大型新材料产业基地,主导产业为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等。 | 重点发展有机合成新材料和新能源材料,形成专用化学品和精细化工协同发展的现代化工循环产业体系。 | ||||
3 | 猇亭化工园 | 全国具有特色的绿色化工示范区,主导产业为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农用化工等。 | 重点发展磷硅生态产业链,世界级电子化学品集群,无机化工新材料产品集群等。 | ||||
4 | 兴山化工园 | 全国黄磷清洁生产示范基地、高端磷酸盐生产基地、硅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为磷酸盐和硅基新材料。 | 重点发展精细磷化工、碳基硅基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等。 | ||||
5 | 远安万里化工园 | 重点发展高端磷酸盐及磷系新能源材料,形成高端磷酸盐和磷系新能源材料生产基地。 | 精细磷化工,磷系新能源材料。 | ||||
6 | 远安航天动力材料产业园 | 军民融合产业。 | 动力新材料及动力总装测试产业,精细化工产业。 | ||||
7 | 当阳坝陵化工园 | 高端、绿色、低碳、集约型化工园区,主导产业为煤化工、磷化工、氟化工,及化工新能源新材料、石化新材料。 | 重点发展高端煤基化学品、精细磷化工、精细氟化工、新能源材料及精细化学品、石化新材料等主导产业群。 |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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