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我省共布设361个省控监测点位。其中河流监测断面275个,湖库监测点位86个,共监测124条河流、24个湖泊(29个水域)和22座水库。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的规定,地表水水质类别评价指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营养状态评价参数为叶绿素a、总磷、总氮、透明度和高锰酸盐指数。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一、总体状况
开展监测271个河流断面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断面占91.5%(Ⅰ类占8.1%、Ⅱ类占50.9%、Ⅲ类占32.5%),Ⅳ类断面占7.7%,Ⅴ类断面占0.4%,劣Ⅴ类断面占0.4%。
24个省控湖泊的29个水域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水质为Ⅲ类的水域占13.8%,Ⅳ类水域占34.5%,Ⅴ类水域占44.8%,劣Ⅴ类水域占6.9%。
22个省控水库总体水质为优。其中水质为Ⅰ~Ⅲ类的水库占95.5%(Ⅰ类占18.2%、Ⅱ类占63.7%、Ⅲ类占13.6%),Ⅳ类水库占4.5%。
二、主要河流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20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5.0%,Ⅲ类占15.0%。
汉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8个省控断面中,Ⅱ类占83.3%,Ⅲ类占16.7%。
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优。开展监测的168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7.8%,Ⅱ类占50.0%,Ⅲ类占33.3%,Ⅳ类占7.7%,Ⅴ类占0.6%,劣Ⅴ类占0.6%。
汉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开展监测的65个省控断面中,Ⅰ类占13.8%,Ⅱ类占33.9%,Ⅲ类占40.0%,Ⅳ类占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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