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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知识100问(30)——什么是农民人均纯收入?
栏目:宜昌市统计局-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7-09-12 加入收藏
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常住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项: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

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常住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目前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项: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在农民纯收入计算时,不仅包括得到的现金收入,还要包括从各种渠道得到的各种实物性收入(折价后记入),再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

  农村居民收入调查采用分层多阶段抽样方法抽选调查户样本。全国农民收入的取得,在全国共抽取了6.8万个农户作为调查样本,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857个县中(占全国县市数量的1/3强)。其中,湖北省的国家样本农户数为3300户,分布在全省33个国家调查县中,覆盖了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村住户,调查汇总数据对全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在此基础上,湖北18个各市州及其所有县(市、区)根据本地农村居民数量,均按国家统一的调查方案补充抽取了不同数量的调查农户,汇总调查数据分别代表本省辖市、本县(市、区)农民收入水平。

  国家调查方案的制定参考联合国住户调查方案,指标体系与国际接轨,样本网点定期轮换并由国家或省级统一管理,不得随意更换样本。代表全省农民收入的省级调查数据和网点管理由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进行。代表市州和县(市、区)级农民收入的调查数据分别由各级调查队统一管理。

  数据采集和上报步骤:

  步骤一:数据采集。抽中的农村住户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编制的账本和要求,将每天发生的收入支出分具体细项按发生的时间顺序逐项登记在账本上,形成农村住户调查的原始资料。

  步骤二:县级调查队数据初审录入。县级调查队每月收取调查户的账本,对原始账目进行审核、编码和录入,并按季度上报给上级统计部门(国家调查县在上报湖北调查总队的同时上报市州统计局)。

  步骤三: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审核国家调查县数据。湖北调查总队对调查数据进行进一步审核,然后将分户调查数据上报国家统计局。

  步骤四:国家超级汇总。国家统计局对各地上报的调查户原始调查数据进行超级汇总,生成分省和全国农村居民收入等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然后将结果反馈给各省并发布。

  调查结果的发布实行国家统一管理,各省发布统计结果之前,必须经国家统计局审批认定后才能发布,以确保各省发布的统计结果与国家超级汇总的结果一致。各市州发布统计结果前,必须经湖北省调查总队审定后才能发布,以确保各地发布的统计结果与全省农民纯收入调查结果协调一致。

  统计频率:年度,一至三季度发布三次季度农民现金收入数据

  发布单位:全省数据由湖北调查总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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