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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关于武汉新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创元IC载板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栏目: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0-27 加入收藏
武汉市发改委、武汉新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武汉新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创元IC载板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武发改资源〔2022〕370号)收悉(项目代码:2201-420118-89-01-965818)。该项目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购置高速机械钻孔机、激光镭射打孔机、曝光机等设备共300余台(其中进口设备约150台),拟年产IC载板24万平方米。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4年9月建设投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8835.02吨标煤(等价值为20027.94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6232.14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96.82万方,年耗新水79.83万吨。二、该项目对武汉市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武汉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武汉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0月25日

武汉市发改委、武汉新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

报送的《关于武汉新创元半导体有限公司新创元IC载板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武发改资源〔2022370号)收悉(项目代码:2201-420118-89-01-965818)。该项目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购置高速机械钻孔机、激光镭射打孔机、曝光机等设备共300余台(其中进口设备约150台),拟年产IC载板24万平方米。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对项目用能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分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20249月建设投产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8835.02吨标煤(等价值为20027.94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6232.14万千瓦时、年耗天然气96.82方,年耗新水79.83

二、该项目对武汉市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增量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户端并接入省级平台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武汉市要加大推广智慧能源和产业升级改造力度,优化产业布局,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任务完成。武汉市发改委要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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